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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达默尔论诠释学经验_傅永军.pdf

上传人:哎呦****中 文档编号:423135 上传时间:2023-03-29 格式:PDF 页数:11 大小:1.63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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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作者简介:傅永军,学术界本期封面人物,法学博士,山东大学二级教授,山东大学中国诠释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诠释学主编、山东大学“文明互鉴视域中的汉语哲学”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首席专家。曾受聘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日本国际大学等多所高校的兼职 客座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诠释学与比较哲学、康德哲学、社会批判理论、西方宗教哲学。出版绝对视域中的康德宗教哲学:从伦理神学到道德宗教法兰克福学派的现代性理论启蒙、批判诠释与宗教伦理等学术著作 余部,出版犹太教的本质证据与信仰: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与宗教等译著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余篇。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经典

2、诠释学基本文献整理与基本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学术界(月刊)总第 期,伽达默尔论诠释学经验傅永军,(山东大学 中国诠释学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山东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 济南)摘 要伽达默尔反对用科学方法论方式理解经验概念,在他看来,经验的发生并不依循经验者的目的论意图,在方法程序支配下致力发现可重复性、可证实性的共同表象,即关联于科学普遍性的概念共相。实际上,经验是以一种突然降临的、不可预测的、不可控制的方式发生,旨在形成处于杂多凌乱的知觉与概念共相之间的经验共相。经验共相作为首度降临的原初经验,呈现事物的源初普遍性,构成科学的基础。若无经验共相,便无概念共相,科学知识和科学理

3、论便无从产生。诠释学经验的一般本质特征表现为不断生成新经验的否证性证实,否定性、历史性和有限性构成它的基本特征。诠释学经验以效果历史意识为真正的经验形式,效果历史意识展露经验的普遍结构,统合经验与经验者的历史存在为一体,由此将诠释学经验表述为存在经验而与黑格尔意义上的意识经验区别开来。关键词诠释学经验;经验共相;概念共相;效果历史意识;存在经验:哲学诠释学不把自身理解为一种绝对的立场,而是把自身理解为一种经验的方式,即通过诠释在人的当下存在境遇下完成对世界的经验。无论是艺术的诠释学经验,还是历史的诠释学经验以及语言的诠释学经验,在理解者的诠释活动中,理解的结构与经验结构之间存在着亲和性或一致性

4、。理解者要充分地将历史性展开的诠释行动中的前见因素释放出来,并探究其造成的诠释学成效性。诠释者从来不是绝对的创新者,诠释者总是处于历史流传物的承继者处境之中。也就是说,诠释学经验并不是在断裂的传统之流中,脱离自身所隶属的传统而中立地表现为纯然客观的经验,相反,诠释学经验是直接站立在理解者历史地形成的处境化存在状况中,让经验生成并存在于历史之中。是故,被经验的东西就是直接以经验方式存在的东西,所以,在诠释学的理解结构中,“精神的历史态度既不是自我反映,也不是对它所经历的自我异化单纯形式的辩证的取消,而是一种经验实在的并且本身也是实在的经验”。因此缘故,人们毫不怀疑哲学诠释学是一种经验理论。但是,

5、哲学诠释学是一种什么样的经验理论?却是一个值得认真剖别的问题,本文的旨趣便在于此。一、近代哲学中的经验概念经验是近代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一个可以在不同实义词性上使用的概念。一般说来,经验或者在名词意义上使用,用作表示人、事、物、地点或抽象概念的统一名称,用以揭示概念自身所指称事情的意义内涵,或者在动词意义上使用,用来表示人、事物的动作或一种动态变化,表述一种行动或过程。在动词意义上使用的经验概念,表述的主要是感知事物的方式或者感知事物的过程,这是近代哲学,特别是经验主义哲学所坚持的一个重要的认识论观点,即认识主体只有通过自身对外部事物的感知,才能获得经验材料,开启致力获得知识的认识行动。

6、就像康德所说的那样,思维无直观是空的,直观无思维是盲的,知识活动不能没有感性的参与。在名词意义上使用经验概念,大体有两种用法:第一,经验就是通过感性器官接受来的感觉表象(,),仅仅在知识质料意义上被称之为“经验”,本身属于杂乱无章的杂多表象,并不能“表象”什么,因而在严格意义上,并不能被称之为“经验”。第二,经验是对感觉表象进行一定的概括和总结而形成的表象整体,也就是原本杂乱无章的感觉表象被有规则地建构成为可重复和可验证的客观知识,即感觉表象中出现了可普遍化的一般特征。这种经验就不再是“”或“”,而是“”,一种能够被称作为知识的“经验”。综合看,近代哲学家更倾向于在名词意义上使用经验概念,区别

7、仅在于是在第一种用法上使用经验概念,还是在第二种用法上使用经验概念。近代经验主义者大多是在第一种用法上使用经验概念,例如,洛克就认为,一切知识都来源于经验,经验包括两个互不影响、相互独立的部分,即感觉和反省,前者是外部事物刺激人的感官的结果,后者是由内部反省而来的东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反省的内容不是以外界事物为对象,亦非由外界事物的作用引起,但反省作为人心对所有这一切思维活动过程的自我意识和体验,终必以外界物体对感官的作用为基础,没有外部经验,内部经验则不可能存在。就此而言,经验,一般指的就是人们通过感官所知觉到的东西,是与观察和实验相联系的东西。自康德以降的德国近代哲学家则更倾向于在

8、第二种用法上使用经验概念。康德首先改变了经验概念的经验主义用法。在康德看来,经验不能被说成是未经思想加工的纯然感觉表象,经验是被先天综合为一个整体所形成的必然性表象。康德说:“经验是一种经验性知识,也就是说,是一种通过知觉规定一个客体的知识。因此,它是知觉的一种综合,这种综合本身并不包含在知觉中,而是在一个意识中包含着知觉的杂多的综合统一体,这种综合统一性就构成了感官客体的知识亦即经验(不仅仅是直观或者感官的感觉)的本质性东西。”康德之后的哲学家基本接受了康德的经验概念,不仅如此,近代科学接受的也是康德的经验概念。无论是近代哲学还是近代科学,在通常意义上都是将经验理解为与纯粹思想所表示的东西以

9、及根据权威或传统所接受的东西相区别的另外一类存在,也就是由经验材料以及观察和实验所支撑着的关于事物的知识性描述,亦或是关于事物的意义表达。就像康德所说的那样,是经验杂多依据先验意识在先天的知性范畴下被综合统一为可能的经验对象,形成关于现象的经验知识。所以,可以肯定地说,这种意义上的“经验”就是知识,它不是接受来的表象,而是对表象伽达默尔论诠释学经验之间内在而必然关系的揭示,重要的不是那些可以在感性直观中出现的表象,而是表象与表象之间的内在关系、表象之间的恒常联系所形成的规则性。更明确地说,所谓经验,实际上不是人们直接感受到(出现在感官之中)的事物的表象,而是这些表象在人们意识中形成的一种普遍的

10、共相,即超越了诸表象而显示诸表象之间可以如此这般地恒常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共同表象。这种共同表象实际上是不能被看到、听到、闻到、触摸到的,即实际上是不能经验到的。成为人们经验的恰恰是人们用感觉器官所经验不到的那种能够将诸表象联系在一起的“关系”或者“联系”,它们实际上是以观念的方式存在。人们能够经验到诸表象之间存在这种恒常性的联结,这种联结使得诸表象表现出“在一起”的整体性。当人们看到 表象时,必然能按照预期看到 表象。人们能够按照规则要求不断观察到 两种现象的恒常关系,并且可以通过同样条件下的实验,验证 之间存在着人们依据规则可预期的恒常关系或表现。这非常有意思,能够成为人们经验的“经验”即表象

11、之间的恒常联系,人们是经验不到的,而人们能够经验到的东西,却不是我们的“经验”,而是形成我们的经验所必须的质料。质料虽然不是我们的经验,但我们的经验所揭示的质料之间的恒常表现(关系)却必须通过能够显现的质料表现出来,并成为验证我们“经验”的经验证据。依此分析,近代哲学对经验概念的理解所能形成的共识性观点可被归结如下:第一,“经验”就是知识,即经过理性思维(思想)加工的关于表象关系的可公共传达的共相性知识。第二,经验是一种意识状态,这种意识状态可以不断地经由经验过程重复、验证,即经验具有可证实特征(经验的可重复性和可检验性)。第三,被称作“经验”的东西必然要被剥夺自身的历史性,删除个人的、主观的

12、因素。也就是说,经验是在消除它得以展开和进行的历史性因素之后,依靠客观中立的方法而获得的关于事物的认知结果。显然,这样理解的经验概念,基本上是按照近代自然科学方法论要求形成的概念,它依赖于关于知觉机制的科学解释。我感受到太阳散射的光芒,亦同时感受到石头的温度(同时感知“太阳晒”与“石头热”两个现象),这是可感物在视网膜上的图像呈现,或者是可感物在触摸中给予感知者的感受。我能够在意识中建立两个现象之间的联系(太阳晒使得石头变热),这意味着我能够将一个观念(因果联系)添加到经验到的现象之上,我感知到的东西正是我期待感知的东西,即由于知觉经验,我们能够将单只存在的感觉表象整合在一个规则系统之中,并获

13、得关于两个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结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在相同条件下,我能够重复上述现象,并验证必然出现上述现象以及对上述现象形成的意识形态。当然,自然科学方法论模式下的经验概念的形成背后有着远比上面的论述更为复杂的原因,经验者的生理与心理状态以及其经年累月形成的世界理论等均会参与其中并发挥作用。但是,无论一个经验的形成存在着多么复杂的背后原因,我们总能分析出科学方法论模式下的经验概念形成所依赖的主要的哲学观念。兹将这些观念总结如下:第一,目的论观念。经验就是要经验到意识期望的目标,即可被重复和可被重复证实的现象之间联系(事物的普遍性共相)。经验是可以重复和可以证实的,不仅经验可以重复,获得经验的过程

14、也可以重复。第二,纯然客观性观念。经验是认识能力能够发现的现象之间的普遍性联系,这种普遍性的联系作为一种普遍的共相是不依赖于经验者的意见或任何心智的东西,尽管经验者有着不同的生理状态、心理状态以及其他语境性限制条件,但是,经验者所获得的关于现象的普遍共相是排除了经验者的一切历史性(主观性、时间性和处境性)因素而在意识中显示出来的统一性表象,学术探索这种统一性表象只要具备相同的前提和条件,就能够被任何有着正常知觉能力的经验者所获得。第三,客观中立的方法论观念。要获取能够被重复和被不断证实的经验,经验者的经验能力的使用不仅要排除自身使用时所可能伴有的语境性因素,而且还要关注保证经验能力能够客观使用

15、的程序。一种客观的方法是排除经验能力发挥作用时遭受历史因素影响的最简单和有效的方式。如伽达默尔所说:“自然科学实验是通过它的方法论程序做到这一点的。”综合来看,自然科学方法论模式下的经验概念,只把那些固定不变的、有规则的、可被重复和证实的现象因素认作经验,也就是说,只有那些在同一种经验形式中能够不断被重复的经验因素,才能被称之为“经验”。然而,为了让被经验因素能够重复地出现,经验者必须将注意力集中在经验的共相上,即强调从形式方面关注经验,而必须在经验过程中剔除经验的历史性因素,与经验者有关的主观因素以及与经验表象有关的处境性因素,被看作是影响经验客观地表现出来的偶然性因素。如此一来,自然科学方

16、法论模式下的经验概念就不可避免地表现出自身的偏狭性,这种偏狭性不仅限制了经验概念丰富内涵的充分表达,更重要的是,它对人文学(精神科学)合法性构成严重威胁,具体表现为:第一,自然科学方法论模式下的经验概念,总是要求在一种必然性视域下关注经验表象的共同性,而将经验过程中在场发生以及与经验者历史地具有的经验语境相关的内容排除在经验之外,这极为容易造成对经验之活生生的丰富内容的忽视,单纯注意表象中可普遍化的内容,而真正的经验是实际发生的经验,是具体而鲜活的体验。第二,自然科学方法论模式下的经验因此也就局限了自己的可适用范围,由于社会、历史、精神现象的可归纳性远低于自然现象,其可重复性、可检证性以及精确性、齐一性、规律性远远低于自然科学。如此一来,社会、历史和精神诸现象很可能会因之被归入经验者的主观感受而不被当作经验对待,这与人文学领域的经验,特别强调追求对生命存在体的意义理解极度扞格,人文学因此可能被贬低为表达主观感受的学问而失去自身独立自主的地位,更遑论尊重人文学经验的特殊性了。在人文学领域,人们经常发现,某类经验的一般性(共相)的价值远低于整体性(总体),对经验的历史性理解远重于对经验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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