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4040.4-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32/T4050政务大数据数据元规范分为7个部分:一一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公共数据元:第3部分:综合人口数据元;第4部分:综合法人数据元:第5部分:社会信用数据元:第6部分:电子证照数据元:第7部分: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元。本文件为政务大数据数据元规范的第4部分。本文件由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提出。本文件由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俊、何正庆、徐建荣、王旭、刘瑛、韩骉、倪亚晖、邱玉婷、杨坤、卜意磊、庞文迪、朱小燕、王子文、刘晓红、梁君、李录、赵重。I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