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5/T1915-20203.5混合式水电站mixed-type hydropower station用坝和引水道共同集中河段落差形成发电水头的水电站。3.6生态跌坎ecological fal川采用体型相对较大的天然块石(鹅卵石),按照合理结构沿河道横向堆积而形成跌水的壅水建筑物。3.7生态堰坝ecological barrage采用人工材料修建的,顶部长期过流的壅水建筑物。3.8河道纵向深槽longitudinal deep channel采取人工疏浚方式,沿河流流向,对自然河槽进行加深、加固和维护,保持河道主槽长期维持一定水深的工程状态。4生态泄流设施改造目标和基本要求4.1目标4.
2、1.1保障水电站坝(闸)址下游群众基本生活生产和河道基本生态功能及其他需水要求。4.1.2解决因水电开发导致的河道减水脱流问题。4.1.3改善因水电站建设及运行引起的坝(闸)下游河道的水体流动性。4.2基本要求4.2.1按照河道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结合减脱水河道的生态变化状况,核定河道最小下泄生态流量,明确泄流措施,为河流生态功能修复创造条件。4.2.2根据坝址处天然来水量和核定的最小下泄生态流量,遵循“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根据水电站的不同开发方式和工程布置特点,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选择生态泄流设施与泄放方案,明确运行调度方式。4.2.3生态泄流设施应具备能连续泄放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的能力。5最小下泄生态流量核定5.1核定原则5.1.1最小下泄生态流量核定应与已批复的河流规划、水十保持、水资源保护、航运、旅游、城市发展,环境保护等规划相协调:涉及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或开发区域等有特殊用水要求的河段,应通过专题论证确定。5.1.2应按照不同地区、不同河流特征、不同生态需求,统筹考虑流域气象、水文、生态环境影响和上下游的相关性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的计算方法。5.1.3水电站所在的流域综合规划或水资源利用规划调整和水电站坝址上下游生态需求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核定其最小下泄生态流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