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46/T502-2019公众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众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发布要求、传播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公众气象预报的发布与传播。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1984短期天气预报GB/T22164公共气象服务天气图形符号GB/T27956中期天气预报QX/T313-2016气象信息服务基础术语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公众气象预报weather forecast for
2、 general public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天气现象、云、风向、风速、气温、湿度、气压、降水、能见度等气象要素预报。注1:本标准所称公众气象预放不包括气象灾害预警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注2:改写QX/T313-2016,定义2.513.2公众气象预报发布releasing for public weather forecast公众气象预报向社会无偿公开的过程。3.3公众气象预报传播public weather forecast dissemination将已发布的公众气象预报进行转播、转载的过程。注:改写QX/T313-2016,定义2.64基本原则1DB46/T50220194.1基本要求
3、公众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应遵循统一发布、一致性传播和及时、规范、完整的原则。4.2统一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由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4.3内容一致在传播公众气象预报过程中,媒体和单位不应自行更改公众气象预报的内容和结论,可结合媒体特点,采用灵活的表现形式。4.4内容规范发布和传播公众气象预报过程中使用的天气图形符号、发布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标注应清楚规范。4.5传播及时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的媒体和单位,应在预报时效内传播最新公众气象预报。4.6构成完整公众气象预报由预报内容、发布时间、发布单位构成。在发布和传播公众气象预报过程中,应保持其构成完整。5发布要求5.1发布主体发布主体为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5.2发布渠道发布主体通过气象波电台、官方网站、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12121声讯电话等渠道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建立公众气象预报获取渠道,供各类传播媒体获取传播。5.3发布内容5.3.1公众气象预报应包括预报区域、时效以及对应的气象要素预报。5.3.2气象要素预报应包括:一一天空状况:一一天气现象:一一最高气温:一一最低气温。5.4发布用语和符号公众气象预报发布用语应符合GB/T21984和GB/T27956的规定,天气图形符号应符合GB/T22164的规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