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14/T2649-2023目次前言.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14业主单位。15勘察设计单位36监理单位7施工单位8质量监督检查5参考文献7DB 14/T2649-2023文物保护工程质量行为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文物保护工程质量行为的术语和定义、业主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及迁移工程,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2、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WW/T0024-2010文物保护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文物保护工程对山西省境内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彩塑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3.2质量行为在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所进行的活动。3.3责任设计师通过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考核,并取得相应从业范围证书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专业人员。3.4责任工程师通过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考核,并取得相应从业范围证书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3.5项目经理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由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上授权的委托代理人。3.6责任监理师通过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考核,并取得相应从业范围证书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