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2697-2023植树造林(种草)管护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植树造林(种草)管护对象、管护措施及档案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未成林造林地、新建植草地的管护。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5783主要造林树种林地化学除草技术规程GB/T18337.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NY/T1237草原围栏建设技术规程NY/T1342人工草地建设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未成林造林地造林成活率大于或者等于合理造林株数的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a5a或飞机播种后不满5a7a的造林地)。3.2新建植草地实施人工种草、草地改良后,生态功能尚不完善的草地。4管护对象未成林造林地、新建植草地。5管护措施5.1未成林造林地抚育掌握小班基本情况,调整小班区划,确定小班经营目标和措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