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0397-2023乡镇(街道)信用监测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乡镇(街道)信用监测的基本原则、监测体系和监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对乡镇(街道)的信用监测及分析。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117一2018信用基本术语3术语和定义GB/T22117一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信用监测credit monitoring通过设置监测指标,建立信用监测模型,运用统计方法,来反映设定区域内信用监测对象信用活动的水平。3.2信用保障credit guarantee为实现信用监测工作目标,组织开展的信用活动。3.3信用水平credit level社会经济活动中信用主体在诚信品质、仁会信誉以及经济交易等方面所表现出的遵约守信的程度。3.4信用环境credit environment信用主体开展信用活动时的外部社会经济条件。4基本原则4.1统一规范监测体系、指标、方法、数据、格式等应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式、统一平台、统一管理。4.2客观科学监测方法应科学合理,多维度采集数据,采用合理的算法模型,使结果客观真实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