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法律参谋委托合同-站 委托人:_集团下简称“甲方 住所:_ 受托人: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住所:_甲方为处理债权转股权下简称“债转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参谋,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此,双方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效劳: 1协助_资产治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按照工程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展必要的尽职调查; 5就债转股协议中商定的各项担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或代为办理按照
2、债转股协议所设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资产治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工程涉及的其他法律效劳。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老实信誉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展审核。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材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展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本钱协议所商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协议法律效劳过程中所接触或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机密。六、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协议法律效劳的律师费为人民币_万元,分两期支付: 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
3、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当乙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 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集团盖章授权代表:签字_年_月_日乙方:_律师事务所盖章授权代表:签字_年_月_日附 乙方银行账号:_开户单位:_律师事务所 开户账号:_开户银行:_银行_分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