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签订天津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天津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欢迎参考阅读。天津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范文一出借人:_ 身份证号:_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 身份证号:_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元)。二、借款用途乙方借款用途为:_。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月,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四、借款利
2、息1、借款期间,乙方按月息 2.0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为_元/月,约定借款期限内利息总额为¥:_元。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从借款发放当日起,每30日为一月,并以此计算月息。3、借款利息分1次支付,假设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五、借款本金的归还乙方须于_年_月_日前向甲方还清借款本金人民币_元(¥:_元)。六、合同解除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乙方将借款用于非本合同约定用途的。2、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超过20日的。3、乙方遭遇重大诉讼或者严重经济困难,出现预期还款困难未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4、乙方或保证人提供的资料、信息不真实的。5、乙方有低价处
3、臵资产、转移资产、无偿处臵资产等行为,可能导致还款困难的。6、乙方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有转移、灭失、毁损等情形的。7、乙方出现死亡/注销/解散/撤消执照/破产、严重残疾、重大疾病、重大诉讼、经济状况恶化等导致或可能导致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8、保证人出现死亡/注销/解散/撤消执照/破产、严重残疾、重大疾病、重大诉讼、经济状况恶化等导致或可能导致不能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时,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包括 、短信、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任一形式)之时起12小时后合同解除,乙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将借款本息归还甲方;利息计算至本金全部收回之日止。七、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间
4、,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全部利息、罚息付清为止。2、乙方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罚息,且乙方须并按应还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本、息等付清为止。3、因乙方违约,甲方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的,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律师费按诉讼标的5%计算)由乙方承担。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违约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本息、罚息等付清为止。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
5、人民法院管辖。九、附那么1、乙方及保证人承诺,向甲方提供的 、地址等联系方式和全部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乙方及保证人提供的 、地址和其他资料发生变化的,将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证人未及时告知甲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保证人承担。2、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时生效,同时开始计算借款期限和利息。甲方:联系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乙方:联系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天津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范文二借款合同编号:_借 款 合 同贷款公司(全称):_ 法定代表人:_ 公司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 :_ :_借款单位(全称):
6、_ 法定代表人:_ 借款人(自然人):_ 身份证号:_ 祥细住址:_ 邮政编码:_ 开户银行:_ 银行账号:_ :_ _借款人向贷款公司申请借款,贷款公司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 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_。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 未经贷款公司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 用途。第三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 (¥_),大小写不一致时,
7、以大写为准(下同)。第四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个月,自_年_月_日 起至_年_月_日止。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 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第五条 保证金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一次性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人民 币(大写)_(¥_),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时支付利息和其它费用的保证。保证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结 束时按实际发生的利息及费用进行计收抵扣(保证金不计付利 息)。第六条 借款利率及利息、罚息和复息的计算 6.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 6.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 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调整时,按照固定利率,上调时相应上调、下调时保
8、持不变。 6.3、 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 率水平上浮_%。 6.4、 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 利率水平上加收罚息_%。 6.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按本条 6.3 款执行。 6.6、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 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公司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 率计收罚息。 6.7、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月计息, 缺乏一 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依次类推)。 6.8、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 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息,复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6.9、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
9、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 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6.10、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实行利随本清。第七条 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应当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否那么贷款公司 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7.1.1、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 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7.1.2、假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那么本合同第九条约定 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发生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 用保证金。 7.1.5、已按贷款公司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10、。 7.2、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款。第八条 还款 8.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按照约定 的日期和金额归还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款日前 15 个 工作日向贷款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 归还局部或全部借款本金。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担保借款的,担保方式双方协商确定。担保合同另行签订。第十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0.1、有权向贷款公司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 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
11、押、质押,应当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贷款 公司并征得贷款公司书面同意。 10.4、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担保发生了不 利于贷款公司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公司的要求另行 提供贷款公司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10.5、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效劳、保 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0.6、 向贷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所需书面及文字材料。第十一条 贷款公司权利和义务 11.1、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 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11.2、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 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
12、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 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公司提供的一切书面及 文字材料,随同借款合同存档保管,不再退还借款人。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当事人均应当履行本合同 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应当按本 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公司支付迟延违 约金。 12.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公司未 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 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12.4、借款
13、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的,贷款公司 有权进行限期清偿,同时对借款逾期局部自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 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12.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公司有 权进行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权对借 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从违约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 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12.6、借款人违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于收到贷款公司书 面通知后 7 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贷款公司认可的补救措施,否那么 贷款公司有权停止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权提前收回 局部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罚息利率按
14、日计收违约金。12.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公司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 段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 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3.1、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 同一式二份,其中:贷款公司、借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采用担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担保合同生效之 日起生效。 13.2、借款人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借款,需要办理展期的,应 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前 5 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 展期申请,假设借款有担保的,借款人应当同时提供担保人同意继 续担保的书面意见或另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签订借款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