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内设计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那么,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 ,房型 ,用途 ,使用面积 平方米。 二、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并且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 元。 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且乙方不负责施工,其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 元。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首期付 50% 设计费,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原已收
2、的 300 元上门勘测费,应自动转入设计费中)。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 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总效果图各一张。 三、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与乙方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填写设计方案进程表(见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乙方设计师将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完成全套装璜设计图及施工图纸。 四、 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再次填写设计方案进程表,由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有两至三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过到设计效果。 五、 双方在未签订装潢施工合同前,全套设计图纸资料由乙方保存,甲方不可将设
3、计图纸及工程造价表带出公司。 六、 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委托乙方施工,其设计费按原设计费总价增收 100% ,共计 元。甲方付清增加的设计费后,由乙方将全套图纸交给甲方使用,并由乙方设计师到现场负责指导。甲方如不支付增收的设计费,乙方应将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电源、 、电视、多媒体插座位置分布图交付甲方。 七、 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 20 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设计费总价的 3% 违约金给甲方。 2. 乙方延期 21 天以上未完成设计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总价 50% 的违约金。 3. 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
4、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费总价的 50% 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 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八、 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九、 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本合同约定(将以下不选项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1 2 3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计方案进程表 客户姓名 地址 测量时间 初方案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师 业务代表 确 认 方 案 进 度 第一次 日期 完成图纸 客户阅图确认意见: 下次确认时间: 客户签字: 第二次 日期 完成图纸 客户阅图确认意见: 下次确认时间: 客户签字: 第三次 日期 完成图纸 客户阅图确认意见: 下次确认时间: 客户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