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抵押权借款合同立抵押契约人_以下简称甲方_以下简称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双方议定条款如下:一、 乙方将坐落_面积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_号平房一栋,设定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万元。二、 利息按月利率_分计算,于每月一日支付。三、 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期满应一次还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规定按时付息累积达两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可请求返还借款。四、 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抵押物有关的所有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抵押权登记。五、 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六、 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方: 乙方:住址: 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 身份证统一号码: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