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摊位租赁合同范本法律对标准和调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那么签订市场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市场摊位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市场摊位租赁合同范文一出租方: 胡国权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就甲方将(门市/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门市/摊位)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出租位于江津区杜市镇农贸市场内的(门市/摊位) # 给乙方;不管是门市或摊位的面积、大小、所处地理位置以
2、及修建的结构形式、建筑材料等乙方在现场已确认并无异议;按市场划分要求经营用途为 。二、 租赁期限共 一 年,从 2023 年 09月01日起,至2023年08月31日期满。三、租金:(以下租金为甲方净收金额,假设产生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1、履约保证金(大写): 元(小写¥ 元),租赁期满后无息退还给乙方。2、按每季度交一次,甲方净收(大写): 元/季度(小写¥ 元),乙方必须每季度10日前一次性交清下季度的租金(先租后用),租金期满后逾期不交者每日按每季度租金的1%计算滞纳金;乙方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内半年的全部租金的,优惠 元,乙方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内全年的全部租金的,优惠 元。四、市场的物业管理
3、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按市场统一规定向甲方缴纳水电物管等费,双方约定价格为: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水电费总表与分表的误差按分摊系数计算交纳,价格随国家调整而调整,卫生费 元/月(商位内日产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运费)。五、乙方需对商位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的,事先必须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前方可进行。商位内乙方装修、增设他物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装修设施或新增固定设施(不可撤除局部)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撤除,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增设的他物(可撤除局部)由乙方自行撤除,损坏摊位的必须由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费用。六、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屋面防漏和水电表前的维修,乙方负责商位其他维修
4、及水电表后的维修,费用各自承担。七、经甲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宣传必须遵照市场统一规定并向甲方交纳广告位使用费。八、乙方经营的商品的保管和财产平安由乙方自行负责,可自行办理财产保险,甲方不承担乙方经营商品财产丧失(损失)的赔偿责任。九、乙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一)遵纪守法,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老实守信,亮照经营,明码实价,照章纳税,自办经营手续(二)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三)做好商位清洁卫生工作,配合甲方维护市场秩序,维护设施完整,维护公共平安;(四)在租赁合同到期前,必
5、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说明是否续租并办理相关手续。(五)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平安法农产品质量平安法,建立农产品进销台帐,认真执行农产品索票索证制度及市场的准入制度,保证所经营的农产品的质量平安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农产品必须立即销毁,已销售由乙方负责收回,未销售的由乙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造成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六)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平安用水用电,平安使用商位及设施,严禁私拉乱接和使用大功率(超过1000瓦)电器设备,严禁窃水、窃电,严禁在市场内燃放、转运、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公共区域进行污染性作业以及
6、违章用火,燃烧柴快、垃圾、有烟煤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七)在承租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平安、火灾事故及违反治安管理法规造成的相关责任及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负责赔偿相关损失。(八)违反市场管理规定须交纳教育费的,必须及时交纳,否那么无条件从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的,必须补足保证金前方可续签。十、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擅自将商位转租、转让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随意乱改致使商位损坏的;2、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或相关费用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3、乙方制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等,受到相关处分两次
7、以上的;4、乙方欺行霸市、哄抬物价,采取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经营的;5、乙方违反国家及出租方平安管理规定,出现平安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平安隐患限期未整改的;6、乙方不遵守市场管理规定,拒不服从市场管理,超摊、扩摊、离摊经营、占道经营、大量随地倾倒果皮菜叶等垃圾,累计受到处分超过四次(含四次)的;7、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商位的。十一、资产以现状出租,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先行查验商位,无异议后再行签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在承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赁等费用。十二、政府统一规划或资产处置、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合同自行终止,乙方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搬离,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
8、作任何赔偿。十三、本合同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那么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商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规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十四、租赁期满未能续约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完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还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五、其它约定:十六、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签证单位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9、。甲 方: 乙 方:电 话: 电 话:合同签约地:江津区杜市镇 签订日期:签证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杜市人民政府市场摊位租赁合同范文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苏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就东罾村农贸市场摊位租赁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摊位根本情况本合同所指摊位农贸市场 交易区 号摊位,具体位置以商户与市场协商的具体位置为准,面积 ,市场规划要求经营范围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双方约定摊位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满。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时间、方
10、式1、租金为人民币 (小写: )元整。2、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逾期缴交的按日追加 的违约金。第四条 租赁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更换、改建、扩建(一)市场内公共设施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予以配合。(二)乙方应自觉保护好市场设施,期满交接时乙方应保证租赁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租赁物附属设施属容易损耗的(如光管、灯炮、消毒灯、灭蚊灯、排气扇、漏电开关、水、电开关、水表、电表、支管线、灭火器、门锁、铺位的卷闸的小修等),其维修、更换由乙方负责。(三)乙方不得擅自在市场内(含商铺内)拉接水、电和增设负荷。乙方如需对铺位进行装修、改建、扩建或增设负荷,必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前方可施工;租赁
11、期届满或乙方中途违约致使合同解除时,乙方增设的设施不能撤除,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如将租赁物及设施(含增设设施)损坏、毁坏,必须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第五条 摊位的转租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摊位。如私自转租,乙方所交管理保证金甲方全部扣除。2、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当与第三人订立转租合同(必须经甲方签章方为有效),转租期限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之内。转租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效力及于第三人。第六条 摊位的调整在市场运营过程当中,甲方对乙方均不做任何独家经营以及严格经营范围划分的承诺,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无理纠缠,否那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终止协议。如因市场需要
12、甲方对摊位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扩充摊位的行为甲方无需向乙方通知,扩充摊位数量的行为乙方也无权过问。调整摊位,乙方可以决定是否接受。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30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保证金。第七条 广告宣传市场内建筑物即附属物属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市场内张贴广告,如需做广告宣传申报市场管理办公室由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筹划进行制作,进行区域内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 物业管理市场的物业管理由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物业管理费用(包括水、电、暖、卫生等费用)的承担方式为:1、
13、 电:市场内有分支电表的商户,电费按照每月电表实际用电度数x1元计算由甲方管理人员收取;没有分支电表的商户按照每月甲乙双方均认可的用电数估值x1元计算由甲方管理人员收取,副食、面点、蛋糕区柜台电费按10元/月每节柜台收取。2、 水、暖、卫生费、治安费: 一次性缴清。第九条 管理保证金摊位交付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管理保证金 元。在租赁期内,管理保证金由甲方管理。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规章制度和市场经营场所设施和设备的保障。以下情况下,甲方可有权自行动用保证金进行处置或者处分:1、乙方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2、乙方对消费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
14、失等合法要求,成心拖延或无理拒绝的;3、违反市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或者损坏市场设施以及市场设备的。 甲方使用管理保证金先行处置或者处分后,可以要求乙方在_3_日之内予以补足。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1)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2)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并进行调解,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场内发生的消费争议进行调查与处理;(3)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4)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以及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5)制止乙方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
15、物袋。(6)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场内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活动。2、甲方义务:(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部门规定的卫生、工商、税务等营业证、照,但是办证费用及日后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2)确保市场的水电、消防、平安、卫生等设施符合使用条件,并按约定承担维修责任。(3)保证场内通道畅通、通道卫生整洁,场外周边环境整洁;(4)按约定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维修等工作,保障市场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5)履行食品平安法定义务,成立商品准入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平安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权利(1)在甲方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3)有权了解物业管理、管理保证金等有关费用的收取、支出等情况;2、乙方义务(1)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参加甲方举办的有关法律、政策、消防平安的学习,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亮照经营,照章纳税(费);(2)不得销售食品平安法第28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