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买卖合同出售方(称甲方):_地址:_ :_购置方(称乙方):_ 姓名:_ 性别:_ 出生日期:_年_月_日国籍:_ 身份证号码:_ :_ 地址: _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第二条甲方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_地段占地面积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共计_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_结构,定名为_,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置上述楼宇内的第_座(幢)楼_单元,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占地_平方米,由甲方于_年_月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
2、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_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_ 帐户名称:_帐号:_付款方法:_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
3、售之款缺乏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第六条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深圳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_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第八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深圳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广东省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