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押借款合同范本合同编号: 借字第( )号当 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证件号:地址: :典当行(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老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房产作为当物抵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归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定义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以下词语采以下含义:1.1“本合同由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房地产抵押合同以及任何补充协议
2、、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局部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1.2 “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效劳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括保险费、保管费等。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1.4 “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30日为一个月。 1.5 假设签发当票,“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唯一凭证。1.6 “续当系指
3、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1.7 “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押担保负担。1.8 “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
4、,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1.9“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归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归还局部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否那么不成立抽当,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工程费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工程的费用。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1.10 “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5内日赎当或与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第二条 当物2.1甲方自愿以本(单位/人)
5、坐落在 (房屋所有权证号:_,建筑面积:_平方米)和坐落在 (房屋所有权证号:_,建筑面积:_平方米)自有房产_处作为抵押物向乙方申请典当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产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甲方与乙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抵押合同。2.2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确认该房产估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臵当物后清偿顺序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 元)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3.2续
6、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房地产抵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3.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局部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3.4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
7、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处臵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3.4.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4.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4.3 当金本金。第四条 当金及用途4.1 该房产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4.2 甲方借款用途为 ,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第五条 典当期限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签发当票,典当期限以当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第六条 息、费率6.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 、月利率为 ,合计为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8、6.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 月综合费 元。(大写: 元)6.3典当期限缺乏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缺乏一个月的,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6.4 假设乙方仅一次性扣除局部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6.5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
9、付方式同6.3、6.4款。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在不违反6.6款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归还至实际归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综合费以及第十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第十三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归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6.8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假设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那么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归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假设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那么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归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6.9 双方一致确认:当物发生灭失、损毁,不管是由谁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利息、综合费及违约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且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债权不与甲方的任何债权予以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