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物业管理效劳合同【导读】物业效劳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下同)之间就物业管理效劳及相关的物业管理活动所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效劳合同重庆市物业管理效劳合同甲方(业主大会):_组织名称:_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地址:_联系 :_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企业名称:_法定代表人:_地址:_联系 :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效劳的相关事宜,订立本
2、合同。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物业名称:_;物业类型:_;座落位置:_;占地面积:_平方米;建筑面积:_平方米;四至:东至:_,南至:_,西至:_,北至:_;其他:_。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第二章委托效劳事项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的主要内容为:1、物业共用局部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局部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根底、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
3、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平安防范工作;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10、物业工程使用专项维修
4、资金的预算和方案;11、装修管理;12、物业效劳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效劳的其它效劳事项。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进行维修养护(效劳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2、_;3、_。第三章物业效劳质量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效劳应到达约定的标准(具体效劳标准见附件三)。第四章物业效劳费用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效劳收费选择以下第_种方式:1、包干制(物业效劳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效劳本钱、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效劳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那么,双方约定物业效
5、劳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1)住宅:_元/月;平方米(2)写字楼:_元/月;平方米(3)商业物业:_元/月;平方米(4)其他物业:_元/月;平方米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效劳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标准提供效劳,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效劳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缺乏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效劳计费方式。物业效劳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效劳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效劳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1)住宅:
6、_元/月;平方米(2)写字楼:_元/月;平方米(3)商业物业:_元/月;平方米(4)其他物业:_元/月;平方米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效劳资金提取酬金:(1)乙方每月/每年按_元的标准从物业效劳资金中提取;(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效劳资金数额_%的比例提取。预收的物业效劳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
7、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_。预收的物业效劳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局部,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缺乏局部,由业主承担。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第八条业主应于_之日起交纳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已纳入管理效劳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效劳费用或者物业效劳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8、。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效劳费用或者物业效劳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第九条物业效劳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方案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
9、用由承担。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效劳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元/个;月、车库车位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元/个;月、车库车位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元/m2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效劳
10、费。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效劳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使用费:1、_;2、_;3、_。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效劳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效劳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效劳费。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效劳本钱和佣金后剩余局部的本
11、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效劳的,专项效劳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享有以下权利: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方案、维修养护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方案的实施;3、制订物业共用局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工程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局部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12、的竣工验收;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效劳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效劳的其他行为;9、实行酬金制物业效劳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甲方应履行的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2)规划设计资料;(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13、(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2、协助乙方催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效劳费;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
14、享有的权利: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效劳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效劳;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效劳费用和其他费用;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效劳工程,效劳报酬由双方约定;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效劳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效劳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效劳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催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