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人民政府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方案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安局和经开区公安分局共同牵头,区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设立2023年春节期间xx市xx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负责组织协调全
2、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从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交委、区工商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专人到区燃放办集中办公,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经开区按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平安管理以及相关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具体职责如下:(一)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职责。区公安局、经开区公安分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品种和规格不符合xx市规定的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
3、、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区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平安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平安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零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平安事故;催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平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平安守护措施。区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零售点布点和产品配送;催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
4、库房平安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区交委: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区城管局、经开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平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有关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区商务局、经开区经发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平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
5、点目标平安守护措施。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制定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相关宣传工作。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区城乡建委、经开区建设局: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平安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平安防范措施。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人员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救治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区环保局、经开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
6、信等通信运营商,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平安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短信。区人武部:负责驻足部队人员燃放烟花爆竹平安宣传教育;催促和指导驻足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区林业、文化、民政、电力、国土房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催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二)镇街人民政府(办
7、事处)职责。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临时办公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平安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平安防范措施。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监管措施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区不因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和重大事件。(一)强化市
8、场监管,标准经营行为。区供销社、区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要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的监管,催促指导经营企业认真落实平安主体责任,开展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严禁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跨区域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以零代批,严禁销售非法、假冒伪劣和超标产品,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标准有序。各零售点的烟花爆竹最大存放量由安监部门在办理许可时确定。位于棠香街道、龙岗街道、龙滩子街道、通桥街道、双路街道、智凤街道、龙水镇的城市建成区禁放区域内,禁止发放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禁止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二)加强清理整治,严查
9、违法行为。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围绕可能存在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院落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零售点的平安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催促其严格落实平安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严把产品进货质量关,严厉查处销售非法、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本市规定禁放产品的行为,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滋事肇事。区公安、交通部门要采取“点上查“线上巡等方式,加大道路运输盘查力度,有效堵塞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渠道。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