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楼堂馆所自查报告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对政府性楼堂馆所工程开展清理检查的紧急通知(武发改办2023276号)的要求,我区成立了由区开展改革委、监察局、财政局、规土分局、建设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清理检查工作专班,经过清理清查:我区没有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后的新批准或新开工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工程;我区没有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前已批准并开工建设的政府性楼堂馆所在建工程;我区没有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前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政府性楼堂馆所工程;我区没有用于各类事业开展的技术业务用房工程以及灾后重建工程。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并且在此次清理检查期间暂停所有政府
2、性楼堂馆所工程的审批和上报。特此报告。工程自查清理的情况报告资中府办2023138号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市纪委:根据中共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八个单位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工程清理工作的通知(内纪发202312号)精神,我办从2023年6月6日起组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人员深入各单位实地调查,前期总的情况已向你委报告,现将违规建设办公楼的3个镇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根本领实及现状(一)罗泉镇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工程情况罗泉镇原政府办公楼,因投入使用时间长,经资中县房屋平安鉴定办公室鉴定为“C级危房
3、。该镇以罗泉府发202334号文件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申请,县发改委以资发改委发20238号文件下达立项批复,批复建设规模为1600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基层政权建设专项资金70万元,镇自筹10万元。该工程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规划控制面积为1775平方米,占地面积440平方米;但县发改委未办理投资方案手续,县国土资源局未办理国土相关手续。该工程经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招标方式为比选。该工程于2023年7月底开工,实际总建筑面积1775平方米,超出批复面积175平方米,预计2023年6月底竣工。由于地下硬层上下不一致,县设
4、计、质监等相关部门要求把原来的条石根底更换为桩基,需增加投入近30万元。主体工程于2023年3月底完工,现正在完善后期工程。预计完成投资143万元左右,超批复投资63万元左右。实际资金到位75万元,其中财政基层政权建设拨款70万元,镇自筹5万元,尚有资金缺口68万元左右。(二)陈家镇政府综合大楼工程情况陈家镇政府原有一幢建造于六十年代末的办公楼,占地305平方米,经资中县房屋平安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该镇以陈府发202347号文件向县政府提出改建申请,县发改委以资发改委发2023136号文件下达投资方案批复,批复建设规模为1056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额63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补助35
5、万元,镇自筹28万元。该工程未到县发改委办理投资方案手续,也未到县招投标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该工程于2023年7月开工,占地面积224.1平方米,实际完成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完成总投资61万元,其中:主体工程51万元,装修工程10万元,比批复投资少2万元。资金来源:预算内投资35万元,镇政府自筹26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工程尚待验收。资金到位40万元,其中财政以农牧业税附加支出-公用支出作预算追加拨款30万元,镇自筹10万元。(三)孟塘镇政府综合楼工程孟塘镇政府原综合楼建于1984年,因年久失修,经资中县房屋平安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为及时排除平安隐患,
6、该镇以孟府发20235号文件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申请,但未到县发改委、县招投标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该工程于2023年8月开工,建筑规模970平方米,占地面积289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54万元。资金来源:预算内投资25万元,自筹29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底楼。资金到位由财政基层政权建设拨款10万元。二、建设工程违规建设的原因(一)由于三个镇原办公楼均属危房改造,且大多数属于乡镇各站、所的综合业务用房,为及时消除平安隐患,故未能按中办发20235号文件、川委办20235号文件上报省、市审批。(二)由于陈家镇政府和孟塘镇政府镇政府招投标意识不强,故未按规定到县招投标办履行
7、核准手续。(三)由于三个工程均属在撤除原办公楼的根底上修建,故未及时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手续。(四)由于陈家镇政府规划意识不强,故未到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孟塘镇政府由于没有工程审批手续,根本无法到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手续。(五)由于罗泉镇政府所在地属我县古镇范围,为更好开发旅游工程,镇政府修建办公楼属仿古建筑,图纸经过几番更改及根底变更,故出现超规模和超概算。三、处理意见(一)责成县规建、国土部门对正在建设的孟塘镇政府综合楼工程发出书面停工通知,接受调查处理。(二)对未履行相关报批手续的工程,催促镇政府立即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完善报批手续,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分。(三)责成孟塘镇政府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