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T0289-1996一次性使用微量采血吸管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玻璃或塑料为吸管材质、20,以下一次性使用微量采血吸管(以下简称吸管)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次性使用微敏采血吸管。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一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828一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2829-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T14233.2一93医用输液、
2、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关第二部分:生物试验方法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吸管201,以下的微量采血吸管,与橡胶家:用,以从患者手指定望采集血液用的一次性使用器具,供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净常规检验用。3.2橡胶球帮助向吸管内采集和从吸管内吹出血样的器具。分一次性使用或重复性使用两种。3.3目力检验自然光线下以黑色为背景,以正常视力或矫正视力在无放大条件下检验。3.4采血端吸管用于在采血部位采集血液的一端。3.5配合端吸管与橡胶球连接的一端。4产品分类4.1规格4.1.1产品按公称容量(最大刻度容量)分为10L和20l两种规格4.1.2按标线数量分为单标线和双标线两种。同时有10L标线和20L标线的吸管为双标线吸管。4.2标记吸管以“吸管”、公称容量、标线数(单标线则省略)和本标准编号标记。示例:国家医药管理局1996-08-12批准1997-02-01实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