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关于落实伤残军人生活工作方案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部门联合颁发了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这项新归定的公布,表达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关心、对部队广阔官兵的真情关心、对伤病残军人的由衷关切。伤病残军人为国家作出了特殊奉献,安置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是关系改革开展稳定和国防军队建设全局的大事,是维护人民利益的要事,是需要各方面齐心协力办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安置伤病残军人是我们当前工作中的头等大事,因为这关系国防和军队建设,对于中央这次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重要批示,广阔部队官兵都十分关注.一、伤病残军人的问题伤病残军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大多是在作战
2、训练、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参加地方经济建设等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负伤致残,或积劳成疾丧失工作能力的,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国家经济开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特殊奉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历来对他们都十分关心和保护,所以我们地方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把他们安置好照顾好。确实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但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开展,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导致大量伤病残军人滞留部队,严重影响和制约了部队全面建设。二、认真落实伤残军人的工作意义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中,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有关部门针对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的实际制定颁发规定,对妥善安置伤病残军人,促进军事斗争准备,加强国防
3、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1、有利于解决伤病残军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善他们的安置条件,消除他们对移交安置的后顾之忧,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生命质量,真正开展好、维护好、实现好伤病残军人的合法权益。2、有利于进一步改良和标准伤病残军人退役移交安置工作,积极推进移交安置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为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提供重要制度保证。3、有利于减轻部队各级领导和机关负担,把精力集中到抓好工作,推进部队全面建设上来。四是有利于增强伤病残军人的荣耀感和责任感,保持思想稳定,同时鼓励部队官兵自觉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积极献身国防事业,有效履行使命任务,提高部队凝聚
4、力战斗力。三、工作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安排好伤病残军人,并根据伤病残军人的伤病残情况,对他们分别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退伍、国家供养等不同的退役安置方式。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根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作退休安置。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根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国家供养可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
5、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伤病残军官、文职干部退休安置,按照职务任免权限审批;伤病残士官退休安置,由大军区级单位军务部门审批。四、士兵的生活保障问题1、退役住房保障我们要对伤病残退休军人提供住房保障,为他们购置经济适用住房或自理住房,优先落实安置住房。对伤病残退休军官、士官的根本住房补贴缺乏10万元按10万元计发,本人根本住房补贴数额高于10万元的,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实际数额计发。安置在高房价地区的,按照军队规定给予地区住房补贴。对分散供养的一级至四级残疾的退役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的购建房经费保障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普通商品房价格和60平方米建筑面积确定,中央财政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补助,缺乏局部由地方财政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