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24391-2009前言本标准第3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天水华荣铸造机械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敬乐、卢军、丁苏沛、江玉华、李建平。本标准为首次发布。IGB24391-20093.1铸型mold用型砂、金属或耐火材料制成,包括形成铸件形状的空腔、型芯和浇冒口系统的组合整体。3.2分型面mold joint铸型组元间的结合面。3.3合型机构die closing mechanism低压铸造机中,完成主分型面闭合的,并用
2、来防止铸型在充型及增压过程中分离的机构。该机构中可以设置独立的顶出机构和反顶机构。3.4窄点pinch point低压铸造机或辅助装置中,除分型面以外的有可能使人体的某部分受到夹挤的其他任何部位。这些部位可能在运动件之间或在运动件与固定件之间或在运动件与铸件之间。4重要危险项目4.1总则本标准重要危险项目是依据GB/T16856.1对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低压铸造机风险评估的结果。4.2机械危险4.2.1低压铸造机工作过程中,其运动件对人身可能造成夹挤、剪切、碰撞、缠绕等危险。4.2.2低压铸造机零部件由于形状因素,其锐角、尖角可能对人身造成扎伤或割伤危险。4.2.3低压铸造机零部件在使用过程中,
3、由于松动、松脱、掉落或折断、碎裂、甩出等可能造成的危险。4.2.4低压铸造机有可能在重力影响下自行运动或控制失灵发生意外运动的零部件可能造成的危险。4.2.5在高空作业(维修或保养等)时可能造成人员跌落危险。低压铸造机四周可能造成人员滑倒、绊倒危险。维修人员操作空间窄小或操作不便可能遭受的碰撞夹挤等危险。4.3高压流体可能造成的危险4.3.1液压和气动系统的最大压力超过系统中元器件的额定工作压力造成的危险。4.3.2液压蓄能器可能发生的爆破危险。4.3.3蓄能器在未完全泄压的情况下进行拆卸或维修造成的危险。4.3.4液压或气动系统泄漏可能造成的喷射危险和污染地面引起人员滑倒等危险。4.3.5液
4、压系统压力损失或压力严重下降可能造成机构失灵引起的危险。4.3.6液压或气动系统管路中有异物能导致元件(包括密封件)操作异常,造成机构失灵和人身伤害的危险。4.3.7气动系统中储气罐超压可能造成的危险。4.3.8保温炉在压力作用下发生的气体泄漏和烫伤危险。4.4电气危险4.4.1人员直接接触裸露带电或绝缘失效的带电零件、导线或元器件可能造成电击、火灾、烧伤、跌倒等危险。4.4.2控制元件失灵造成非正确操作引起的危险。4.5热危险4.5,1浇包向低压铸造用保温炉注人金属液过程中可能产生飞溅造成人员烫伤、烧伤等危险。4.5.2低压铸造机合型后,在无联锁(或联锁失效)状态下由于合型不到位、意外的开型或其他疏忽,可能造成金属液自分型面喷射出来的危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