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13.220.10C84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135.7-2018代替GB5135.7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Automatic sprinkler systems-Part 7:Water flow indicators2018-06-07发布2019-01-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5135.7-2018目次前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4分类5型号26要求6.1外观标志6.2规格6.3额定工作压力6.4连接6.5叶片6.6密封组件6.7信号输出部件6.8灵敏度6.9工作循环6.10延时功能6.11抗外力冲击
2、性能6.12耐水冲击性能6.13水力摩阻损失6.14过载性能6.15耐水压性能6.16机械强度6.17耐电压能力及绝缘电阻6.18耐腐蚀性能7试验方法7.1外观检查7.2叶片弯曲试验7.3非金属材料环境试验7.4触点接触电阻试验7.5灵敏度试验7.6工作循环试验7.7延时功能试验7.8外力冲击试验7.9水冲击试验7.10水力摩阻试验7.11过载试验IGB5135.7-2018前言本部分的第6章、第8章内容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GB513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洒水喷头;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第3部分:水雾喷头;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3、;第6部分:通用阀门;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第8部分:加速器;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一一第10部分:压力开关;一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第13部分:水幕喷头;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第15部分:家用喷头;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第17部分:减压阀;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第20部分:涂覆钢管;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第22部分:特殊应用喷头。本部分为GB5135的第7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5135.7-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与GB5135.7-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水流指示器的分类及型号编制(见第4章、第5章);增加了连接方式的要求(见6.4);一增加了叶片的相关要求(见6.5);增加了密封组件的要求(见6.6);一增加了信号输出部件要求(见6.7);一对灵敏度要求增加了复位时间要求(见6.8);增加了马鞍式水流指示器的机械强度要求(见6.16)。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