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8537-2008前言本标准的第3章、5.2、8.1.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 STAN 108-1981,Rev1-1997D天然矿泉水法典标准。本标准代替GB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本标准与GB8537-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由“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一完善了天然矿泉水的定义;一一增加了产品分类;删除了水源要求的具体条款,按GB/T13727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执行;界限指标去掉1项(溴化物);限量指标增加4项(锑、锰、镍、溴酸盐)、修改4项(镉、砷、硼、氟化物)、删除4项(锂、锶、碘化物、锌);污染物指标增
2、加2项(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矿物油)、修改1项(亚硝酸盐);微生物指标增加3项(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产气荚膜梭菌)、删除1项(菌落总数);删除附录A饮用天然矿泉水源评价报告资料要求(参考件),将附录B改为附录A。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饮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天然矿泉水分会、海口椰树矿泉水有限公司、深圳达能益力泉饮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新光、曹兆进、田廷山、刘秀梅、康永璞、陈军、闻万隆、田栖静、杜钟、徐方。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8537-1987、GB8537-1995。1)2001年修订。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