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956.3-2014前言GB7956的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和7.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GB7956消防车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本部分为GB7956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琳、万明、王志辉、蒋旭东、田永样、傅建桥、殷伟德、邹宗华。國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