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事故为鉴 可以知隐患 来源:安徽日报 一个偶然的时机,听到一家企业的厂长正在作平安生产报告:“已发生的事故是镜子,我们要像每天起床照镜子一样,看看我们厂的平安措施落实没有,有没有与已发事故类似的问题存在。他的“事故镜子说,使人觉得很有见地。 已发生的事故是镜子,这就要求与事故有关的管理者、领导者们对发生的事故要有一个正确态度,要尽快让事故“透明,尤其重要的是,要把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搞清楚,并通过媒体迅速反映出来,千万不要文过饰非,因为已发生的事故导致血的事实、血的教训具有震慑力,对各行各业都能起到警示作用,人们从中可以得到事故的有关信息和教训,可以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测、预防事故的能力,从而减少或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众所周知,平安生产事故产生的原因,不是天灾,就是人祸。而我国近期发生的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多为责任事故,也就是“人祸。“人祸可以防止,“天灾也可预防。可是类似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究其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有些人不重视不研究已发生的事故,没有认真吸取已发事故的教训,对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平安问题重视不够。以事故为镜,可以知隐患。平安生产重在防范,平安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平安生产要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