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YY0455-2011前言医用电气设备安全要求系列标准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一第1部分: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通用要求:一第2部分: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专用要求。本专用标准为医用电气设备的第2部分:婴儿辐射保暖台安全专用要求。本专用标准是对GB9706.1一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的修改和补充。本专用标准应与GB9706.1一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专用标准中的要求优先于该标准中的相应要求。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专用标准代替YY0455一2003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婴儿辐射保暖台安全专用要求。本专用标准与YY0455一20
2、03相比较,主要技术内容差异如下:一删除了YY0455一2003与GB9706.1一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重复的部分(通用标准中修订件2):一修改了YY0455一2003中的一些笔误,并根据GB/T1.1一2009作规范性修改:一修改1EC60601-2-21修改件1(1996-10)中36.22.2.1a)中对频段的要求,从26MHz1GHz更改为80MHz2.5GHz。本专用标准采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0601-2-21:1994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婴儿辐射保暖台安全专用要求及其修改件1(1996)。本专用标准对IEC60601-2-21:1994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一对于标准中引用的国际标准,若已转换为我国标准,本标准中将国际标准编号换成国内标准编号:一删除了1E60601-2-21标准中的封面、前言和引言。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贵任。本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SC5)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征宇、林定余、俞永伟、朱颖峰。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Y045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