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生产法讲座之一 平安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根据平安生产法第一条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经济开展。 加强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 所谓“平安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防止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平安,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平安生产一词中所讲的“生产,是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各种产品的生产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效劳业的经营活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以盈利为目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努力追求利润的
2、最大化,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生产经营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绝不能以牺牲从业人员甚至公众的生命平安为代价。事实上,如果不注重平安生产,一旦发生事故,不但给他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生产经营者自身也会遭受损失,甚至会受到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甚至因此破产,还谈什么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保证生产平安,首先是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责任,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生产经营者自身利益负责。同时,国家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也必须运用国家权力,对平安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国家对平安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最根本的是要建立起切
3、实有效的保障平安生产、维护劳动者平安的法律制度,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从国际上看,现代文明国家都制定了本国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如美国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分别制定了职业平安卫生法、煤矿平安与健康法、矿山平安卫生法等法律;日本制定了劳动平安卫生法;德国于1996年制定了新的联邦劳动保护法等。有关国际组织也制定了有关平安生产的国际条约、建议或有关的国际标准。如国际劳工组织制定了职业平安和卫生公约、矿山平安卫生公约、建筑业平安卫生公约、防止工业事故建议书等;欧洲共同体制定了关于某些工业活动的严重事故的指令、工作场所最低平安要求、关于生产设备使用的平安与健康的最低要求等。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一
4、贯十分重视平安生产工作。早在上世纪50年代,国务院就制定发布了有关平安生产的“三大规程,即工厂平安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平安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1963年,国务院又专门作出了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平安工作的几项规定对企业的平安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与当时实行的方案经济体制相适应,对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由于经济成份的单一化,监督管理的对象也比较简单,主要是作为行政机关附属物的国有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因此依靠政府部门下达行政指令、采取行政措施,就可以实现国家对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目标。 法律的手段更为重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情况发生了很大
5、变化。随着经济成份和企业组织形式的日益多样化,生产经营单位已由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为主,变为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多种经济成份并存。随着市场主体多样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依靠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方法对平安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情况的变化。 党和国家也明确提出对经济活动的调控、监管,应当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而应当说,法律手段更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是更为重要的手段。同时,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采用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也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在这种新的情况下,国家大大加快了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制建设步伐。1
6、992年11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平安法,这是新中国建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有关平安生产的专门法律。此后,在煤炭法、建筑法等法律中,也都规定了有关平安生产的条款。国务院也陆续制定了矿山平安法实施条例、煤矿平安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平安生产的行政法规。原劳动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新设立的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也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平安生产的规章、规定。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也依法制定大量有关平安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 在认真总结我国平安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探索保证平安生产的客观规律,并借鉴国外有关平安生产法律规定的根底上,制定一部我
7、国自己的综合性的平安生产法,以确立有关平安生产的根本制度和要求,建立起有关平安生产的根本法律标准,就成为迫切的需要。 经过多年努力,国务院有关部门完成了平安生产法草案的起草工作,由国务院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第二十七次和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于2022年12月、2023年4月、6月对该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将草案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有关部门、局部企业和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反复的修改。 2023年6月29日举行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全体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了这部法律,国家主席江泽民同日签发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平安生产法的通过、施行,为加强对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标准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