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应急处置常识 一、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工作原那么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依法应急,标准处置。 3、统一领导,协调一致。 4、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5、专家指导,科学处置。 6、充分准备,分级备案。 (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级 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预案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级)和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级)四级。 1、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级)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2023人以上死亡或20230人以上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3
2、)、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 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台湾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7)、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 2、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级)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
3、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2023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2023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22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局部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XX县区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
4、的; (7)、 1、2类放射源丧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到达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8)、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3、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级)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污染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2023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22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3类放射源丧失、被
5、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7)、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级) 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为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三)应急响应工作流程 接报研判报告预警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终止。 (四)报告 接报核实后,及时、准确地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五)响应包括预警、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和信息发布。 级、级、级、级事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蓝色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地)级人民政府发布。橙色预警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 红色预警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
6、府根据国务院授权发布。 (六)处置 处置工作主要是抢救与救援、应急监测、控制和消除污染、应急指导。 (七)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且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消除,无继发可能; 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2、应急终止的程序确认终止时机并经批准;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须继续进行为止。 二、常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处置措
7、施 (一)现场处置根本程序 1、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 了解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范围、饮用水源、人口分布、受害情况、初步处理情况等。 3、确定污染种类。化学性污染。生物性污染。化学性与生物性混合污染。 4、开展现场调查个案调查。污染源调查。环境监测。生物材料检测。 5、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置方案。 (二)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确认污染物危害与毒性。 2、确定饮用水源取水口根本情况。 3、确定地下水取水根本情况。 4、通知采取防范措施。 5、监测与扩散规律分析。 6、污染物分段阻隔。 7、启动自来水应急工程或备用水源。 (三)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切断污染源 修筑围堰、启用应急池和应急处理装置、封闭雨水排口。 2、泄漏物处置 及时对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吸附、中和、固化等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发生。 收集污染物送专业处理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