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0496-2004前言本标准修改采用IS()1561:1995牙科铸造蛛,本标准与IS()1561:1995的主要区别:一第1章注1中将参见“1S()10993-1和IS()/TR7405”改为“参见YY/T0268一2001”:一将参考文献中的标准中国际标准改为我国相应的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大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红、刘文一。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