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0917-20145,2可塑型预制颅骨板的形状应能在各种预期的缺损部位(如:顶骨隆起、枕骨隆突、前额、颞线等部位)重建颅骨的正常结构和对称性。5.3可塑型预制颅骨板应有多个通孔。5.4可塑型预制颅骨板的形状和厚度应满足不同的需求,厚度公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单位为毫米标称厚度公差0.510.890.050.891.27士0.061.272.540.085.5对于铸造或手T锻造成形的可塑型预制颅骨板,其公差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6表面处理和标记6.1可塑型预制颅骨板应按ASTM F8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表面处理。6.2应按YY/T0640中的规定标注可塑型预制颅骨板使用的材料。7包装和标签7.1可塑型预制颅骨板的包装和标签应符合YY/:640的规定。7,2包装中应包含说明制造可塑型预制颅骨板?材料和植人时应使用同类材料固定装置的忠告。7.3标签应包含颅骨板的标称厚度。8注意事项使用金属缝线或螺钉固定本标准规定的可塑型预制颅骨板时,应使用与该颅骨板同类的材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