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条例,如强对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和噪声排放源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从1996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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