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为使氧气站的工程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氧气站及其管道工程设计:1采用低温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狐等气态,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2采用常温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氢等气态产品的氧气站的设计:3氧、氮、氩等空气分离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4氧、氨、氩等空气分离气态产品的汇流排间设计。1.0.3氧气站内各类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最低耐火等级,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1.0.4氧气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