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 D C中华人民共和 国 国家标准PG B5016 8一2 0 0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 odefor 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 cablesystem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2 0 0 6一0 7一2 0发布2 0 0 6一1 1一0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宣一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 ode 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 cablesystemelectri
2、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G B5 0 1 6 8一2 0 0 6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 业 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6年1 1月1日中国计划 出版社2 0 0 6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 B5 0 1 6 8一2 0 0 6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裤地北里甲1 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 0 0 0 3 8电话:6 3 9 0 6 4 3 36 3 9 0 6 3 81)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85 0 xll6 8毫米l/3 22.5
3、印张5 8千字2 0 0 6年1 0月第1版2 0 1 1年8月第7次印刷印数84 3 0 1一9 4 4 0 0册统一书号:1 5 80 0 5 87 9 7定价:1 5.0 0元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设部公告第4 6 8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 B5016 8一20 0 6,自2 0 0 6年1 1月1日实施。其中,第4.2.9、5.2.6、7.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 验 收规范 G B5 0 1 6 8一9 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
4、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 出版发行。中华人 民共和 国建设部二0 0六年七月二 日轰 乙占月 lJ青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 0一一二0 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 0 0 285号)的要求,由国网北京 电力建设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 5 0 1 6 8一9 2的基础上修订的。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贮存保管;电缆线路附属设施 和构筑物的施工;电缆的敷设;电缆附件的安装;电缆线路防火 阻燃设施施工;工程交接验收。与原规范相比较,本规范作了如下修订:1增加了术语一章;
5、2对 电缆管的连接规定的更加明确;3对 电缆线路防火阻燃施工规定的更加严格、具体;4增加了电缆分接箱施工的规定;5对电缆线路架空敷设规定的更加详细、具体;6在“电缆附件的安装”一章中,对高压电缆终端及接头的安装作了具体的规定。本规范 以黑体字标志 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 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 和对强制性条文 的解释。由国网北京 电力建设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 和建议寄国网北京 电力建设 研究 院(地 址:北 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 3号,电 话:0 1 0-6 3 4 2 4 2 85)。
6、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1主 编单位:参编 单 位:主要起草 人: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武汉高压研究所甘肃火电工程公 司东北 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 司江苏电力建设一公司吉林电力建设 总公司北京电力公司北京电力工程公司大连供电局西安供电局兰州供电公司陈发宇杨荣凯薛瑛孙关福王强陈桂英李世毅周作春廖红梅景晓东苏少刚目次1总则,(1)2术语 ,(2)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贮存保管,(4)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6)4.1电缆导管的加工及敷设 ,(6)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一(7)4.3电缆线路其他防护设施与构筑物 的施工,(9)5电缆的敷设 ,(1 1)5.1一般规定
7、(1 1)5.2直埋 电缆 的敷设 ,(1 6)5.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1 8)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1 9)5.5桥梁上 电缆的敷设 ,(2 0)5,6水底 电缆 的敷设 (2 0)5.7电缆的架空敷设 ,(2 2)6电缆附件的安装 (2 4)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2 4)6.2安装要求 (2 6)7电缆线路防火 阻燃设施施工,(2 9)8工程交接验收 ,(3 1)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3 3)本规范用词说明 (3 5)附:条文说明 ,(3 7)1总则1.0.1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程 的施工质量,促进 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
8、定本规范。1.0.2本规范规定了电力 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其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1.0.3本规范适用 于额定电压为sookV及 以下 的电力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控制电缆及导引 电缆可 以参照使用。1,0.4矿 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 的有关规定。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己批 准的设计进行施工。1.0.5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标识及合格证件。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关键工序,尚
9、应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 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 螺栓外,应采用热镀锌或等同热镀锌性能的制品。1.0.8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1.0.9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的有关标准规范 的规定。2术语2.0.1电缆仁 本体C able指电缆线路中除去 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注:有时 电缆也泛指 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 的附件所组成 的电缆系统。2.0.2金属套metalli。S heath均匀连续密封的金 属管状包覆层。2.0.3恺装层armour由金属带或
10、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 的机械力作用。注:金属带起径 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 向加强保护作用。2.0.4仁电缆 终端termination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2.0.5电缆 接头joint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 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2.0.6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dividingbox,cablefeedingpillar完成配 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 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 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
11、中分 配 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 内。电缆终端是 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2.0.7电缆 附件cableaccessories终端、接头、仁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2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2.0.8电缆支架cablebearer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2.0.9电缆桥架cabletray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合构成,用 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2.0.1 0电缆导管cableducts,C
12、 able。onduits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贮存保管3.0.1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振动、倾倒、受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 以及箱内部件。3.0.2在 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得使电缆及 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3.0.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 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值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 的箭头指示或电缆
13、的缠紧方向。3.0.4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 时进行检查: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3电缆外观不应受损,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4附件部件应齐全,材质质量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5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且完好无损。3.0.5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 立 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1电缆应集 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 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 道。地 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 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 积水;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3电缆附件的绝缘
14、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44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5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3.0.6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内。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3.0.7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识应齐全,封端应严密。当有缺陷时,应及 时处理。充油 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做记录,油压 不得降至最低值。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应及时处理。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4.1电缆导管的加工及敷设4.1.1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 和显著的 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
15、 电缆管不应有严 重锈蚀;塑料电缆管应有满足 电缆线路敷设条件所需保护性能的品质证明文件。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4.1.2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口应无 毛刺和尖锐棱角;2电缆管弯制后,不应 有裂缝 和显著的 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 宜大于管子外径 的1 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人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3无防腐措施的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4.1.3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 比不得小于1.5。4.1.4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4.1.5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管
16、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 m;2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 0 m时,宜加装伸缩节;3对于非金 属类电缆管在敷设 时宜采用预制的支架固定,支架间距不 宜超过Z m。4.1.6敷设混凝土类电缆管时,其地 基 应 坚实、平整,不 应有沉陷。敷设低碱玻璃钢管等抗压 不抗拉的电缆管材时,应在其下部添加钢筋混凝土垫层。电缆管直埋敷设 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 于0.7 m;在人行道下面敷设 时,6不应小于0.sm,2电缆管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4.1.7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金 属 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宜采用套管焊接的方式,连接时应两管口对 准、连接牢固,密封良好;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 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 电缆管外径的2.2倍。采用 金属软管及合金接头作电缆保护接续管时,其两端应 固定牢靠、密封良好。2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人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一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采取密封措施;注:成排管敷设塑料管多采用橡胶圈密封。3水泥管宜采用管箍或套接方式进行连接,管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