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方案5篇 一、当前现状 我区林业用地面积107.287万亩,范围包括全区33个乡镇、5个区属农林场,20余万农户,林地40万宗左右。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市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我区自2003开始在我区沧山乡10个村民小组实行林地林登记换发证试点工作以来,共计发放林权证面积9.1475万亩,占全区林业用地总面积107.287万亩的8.5%。 1、加强了领导。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于2003年相继下发了开展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的文件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向区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区委政府于2003年成立了xxx区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领导小
2、组,由分管林业的区委常委挂帅,分管林业的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林业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方案、法制、建设、环保、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林业局,专门负责组织全区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的具体业务;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组,配备技术力量,认真搞好宣传发动,负责本辖区内的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及其登记换发证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 2、搞好了宣传。我局为搞好此项工作,专门召开了屡次各乡镇林业站的发动大会,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要求各乡镇林业站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好报,争取支持,要将此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村到组
3、到户,要讲清此次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的目的不是重新分山,而是对未发证的,重新登记;对已发证的,换发新证,完善法律手续,要求要说明本次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的部署和具体的操作程序。 3、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对全区的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原那么,即:先急后缓,稳步推进的原那么;依法登记的原那么;稳定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的原那么;自愿申请登记的原那么;一地一证的原那么;公开、公正登记发证的原那么;统一标准的原那么。 4、开展了业务培训。组织全区林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全市举办的业务培训,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根本原那么,统一
4、方法步骤,统一标准要求。 5、进行了试点。全区从乡镇抽调了技术骨干20余人,对我区沧山乡进行了为期40余天的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涉及了沧山乡10个村10村民小组。 6、组织了工作经费。为搞好此次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我局筹措经费10万余元购置证书,印制表册,添置设备等,根本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的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截止到目前为止,登记发放退耕还林5.1万亩、泰格林纸集团、白杨林纸集团造林4万亩、鸿图公司林权变更0.0475万亩,其他换发证工作均还没有开展,与省市要求2023年底完成总面积80%的换发证进度相差甚远。 1、各级领导的认识不统一。林地
5、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是各级地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各级都没有将其提到一定的高度,摆到一定的位置。此次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只是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部门行文,各级政府都没有明确行文要求,导致局部领导误认为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是林业局一个部门的事情,在实际工作中重视不够。 2、林农不理解。误以为此次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是重新分山,是违反国家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而不理解不支持。 3、山林纠纷多。我省目前林地林权证的法律现状是,土改时期发的土地证,林业“三定时期发的林权证,1989年国有林发的林权证。其他时期均没有颁发法律认可的法律文书,而我区目前的山林纠纷根源大都产生于“四固定与林业“三定这一没有
6、颁发任何法律证书的时间段。现在一提出重新登记换发新证,将以前没有暴露的许多纠纷、矛盾都暴露了出来,常常是为山林纠纷忙得焦头乱额,不好处理,极易诱发农村的不稳定因素。 4、技术力量严重缺乏。自2002年我区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林业站的人、财、物、事权力全部下放到各乡镇管理,林业局只在业务上起指导作用,导致了许多林业站的林业业务技术骨干下岗或离岗,各乡镇林业技术人才欠缺。 5、经费不够。按照我们的预算,全区107.287万亩林业用地,涉及农户约有20余万户,总资金预算将达300多万元(按每证的发证本钱15元计算,包括证书本钱、现场核实、制图建档等),按上级文件精神,仅能收取工本费50余万元(扣除证
7、书购置本钱),而区财政为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到现在还没有安排一分钱的经费,林业局与各乡镇根本没有能力开展此项工作。公务员之家 三、几点建议 1、明确三项原那么 一是坚持政策稳定连续性的原那么。林地属国家和集体所有,不准再重新分山到户。林地林木登记换发证不是重新确定林地、林木权属,而是进一步稳定山林权属。要以林业“三定时期确定的权属为根底,对林地、林木已确权颁发过林地、林木权属证书而权属没有发生变化的,都要予以成认,并换发新的林权证;对权属已发生变化的,经县级以上林地林权登记发证机关核准,要依法进行新的林地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确认,并进行权属变更登记,颁发新的林权证;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营或使用林地、林木的,进行初始登记,颁发林权证。 二是稳定责任山政策不变的原那么。坚持责任山归农户无偿使用,使用权稳定不变,并允许继承、转让,实行多种形式经营的政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