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镇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整改工作方案XX镇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整改 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水十条及省、市、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镇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4月底前,全镇所有加油站点地下油罐必须完成双层罐改造或者防渗池建设任务。 二、整改内容 一制定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整改工作方案 镇政府催促辖区内中石化各私营加油站点业主对地下油罐进行全面排查,列出详细清单,制定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整改工作方案,做到“五落实。即落实整改内容、落实整改标准、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时间进度
2、、落实责任人。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8日 二开辟绿色审批通道 中石化和各私营加油业主需要将报批手续于2023年2月28日前提交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从简、从快予以审批。对于符合审批手续的加油站点,商务局、环保局、安监局、消防大队、规划、市监局等部门要3月15日前于完成审批手续,出具相关文件。 完成时限:2023年3月15日 三加快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建设进度 中石化和各私营加油站点业主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于尚未完成改造的地下油罐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挂图作战,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限期完工。在施工过程中,企业应注意安全生产,防范安全风险。各职能部门
3、加大检查和指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5月15日 四组织检查验收 企业完成整改任务后,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完成情况,并完善相关资料档案备查。镇政府应组织市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对各加油站点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形成报告向县商务和县环保局备案。 完成时限:2023年6月10日 三、责任分工 一明确责任。中石化宿州灵璧分公司和各私营加油站点业主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负有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各村居负责辖区内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各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二部门分工。镇政府负责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整改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调
4、度,并对未按期完成改造任务或防渗设施达不到要求的加油站点,由镇政府组织公安、环保、市监等执法部门进行原地查封、处分;镇环委办负责统筹油品供给与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改造工作、催促各地按时完成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对于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方案完成时间晚于2023年5月底的加油站点,商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不予通过2023年度年检,对于4月底前尚未开工整改的私营加油站点点实行停业整改;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于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加油站点,取消其经营资格;安委办负责在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派出所负责在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过程中指导、催促企业做好消防安全措施;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油罐进行检测。
5、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各加油站点经营业主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将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作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按照要求完成全部营业中的加油站点防渗改造任务,显著降低加油站点污染地下水风险。 二加大督查调度。镇政府将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改造工作作为当前我镇突出环境整改问题重点工作,交由各环保督察组进行督察督办,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将督查结果纳入镇政府对各村居年度绩效考核中。镇政府加强调度,2023年3月底前实行每周一调度,2023年4月1日起实行每日一调度。 三严肃追责问责。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导致工作滞后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于整改重视程度不够、改造任务进展缓慢的加油站点,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等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向其主管部门发函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