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办公室工作方案 一、“打非办工作职责 “打非办在“打非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打非办对区(市)县“打非办进行业务指导。按照平安生产属地管理原那么,区(市)县政府必须承担起本辖区范围内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主体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区域范围内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等行为的工作。 (一)市“打非办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全市“打非管理工作方案,负责全市范围内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工作。 2、催促、协调、指导区(市)县“打非办开展“打非工作,对区(市)县日常“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宣
2、传、教育、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非工作。 4、受理群众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线索,并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5、负责组织销毁、处置现场没收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生产设备和工具。 6、调查处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7、落实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区(市)县“打非办工作职责 1、宣传、教育、发动辖区群众积极参与“打非工作。 2、全面摸清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现状,明确打击目标。 3、按市“打非办的工作部署,开展“打非行动;对市“打非办
3、直接查处办理的案件所在地区(市)县“打非办要积极配合;对市“打非办督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区(市)县“打非办应实行首长负责制,要认真组织核查、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打非办。 4、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对“打非工作中出现以上职责中未明确的事项,由区(市)县政府负责处理。处理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市“打非办报告,由市“打非办提交市“打非协调小组研究。 5、落实市“打非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现场处置程序 (一)控制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现场,撤出相关人员。 (二)对现场查获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生产设备和工具进行清理、取证,并登记造册。 (三)对查获的非法生产、经营
4、、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生产设备和工具,应在保证平安的前提下就近销毁,同时要对销毁的物品进行登记造册;不能就近销毁的,要组织专业人员、车辆运送到指定的平安地点分类存放,进行集中处理。 (四)依据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实施相应行政处分。 三、工作制度 (一)“打非例会工作制度。“打非办每周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打非形势,总结经验,制定下步工作措施。区(市)县“打非办每周五向市“打非办报告本周工作情况。 (二)举报受理工作制度。设立并公布“打非办举报 ,详细记载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举报线索,做到件件举报有落实。 (三)
5、保密工作制度。严格遵守“打非工作保密制度,做到不失密、泄密。 (四)查处工作制度。建立严格的“打非查处工作程序,确保查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人员奖励制度。根据XX市有奖举报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试行方法对举报人举报内容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打非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六)严格考勤制度。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原那么上工作人员应脱产专司“打非工作。 (七)廉洁自律制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内容总结(1)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办公室工作方案 一、“打非办工作职责 “打非办在“打非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2)3、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非工作(3)5、负责组织销毁、处置现场没收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生产设备和工具(4)2、全面摸清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现状,明确打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