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5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为GB50483一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4,0.6、6.1.6、6.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GB50483-2009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女中国工湿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主第中国计划出版社出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址:北京市西械区木解地就里甲1号国宏大履C座4层)二O。九年三月十九日(邮政编码:100038电举
2、:6890543363906381)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爱行世界知识印利厂印制8501168毫米1/322印张50千字2000年6月第1版209年6月第1次印刷印数1一10100册女统一书号:1580177:189定价:10.00元8.4厂界噪声控制(20)8.5噪声监测(21)1总则10环境保护管理机构(24)本规范用词说明(25)1.0.1为防止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以及放射性物质等的污染,加强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达到清洁生产,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能源,保持生态平衡的目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化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1.0.3化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