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联网直报工作方案企业联网直报工作方案 企业联网直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企业一套表联直报“三 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一 套表联直报“三查”工作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三 查”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县区和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全市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限 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以及重点服务业单位。重点检查名录库、联直报数据质量和贯彻落实“四 大工程”总体部署情况等方面。名录库:主要核查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一是通过与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的比对,核查是否存在工商部门已经注销或吊销、实际已经搬 迁或长期停产、
2、长期无纳税记录等,但仍在企业一套 表调查单位库并继续报送数据的企业;二是在库单位 是否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是否存在未按规 定及时退出调查单位库的企业;三是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纳税证明等基础证 照和数据资料是否完整准确。数据质量:主要核查企业一套表联直报数据质量。一是通过与行业平均水平或地区平均水平的比对,发 现企业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存在奇异值或异动情 况,据此确定重点核查的地区和企业;二是通过比对 主要指标与用电量等相关指标的关系,摸清数据严重 异常的企业名录,并进行真实性核实;三是通过实地 核查和现场询问等方式,核查企业是否独立上报,联 直报数据与企业财
3、务和生产经营记录是否一致。“四大工程”:主要检查巩固拓展“四大工程”总体部署的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落实“四大工程”建 设的相关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培训通知等,重点检 查执行联直报“四条红线”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制、清理废止违法违规文件和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的 落实情况。此外,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基础规范化建设等方 面的情况也纳入本次检查。为加强工作领导,市局成立“三查”工作领导小 组,任组长,综合处具体负责“三查”的协调工作。“三查”实施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具体采用全面自 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市局负责制定全市“三 查”工作总体方案,组织领导三查”工作;市局各 相关专业处室负责制定并实施本专业
4、“三查”工作。各县区在全市总体方案框架内,制定本地“三查”工 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局对县区自查工作开展全面调 研检查,国家局和省局对县区进行重点抽查。全部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调研检查和迎接抽查 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市局及各相关专业处室、县区及各相关专业对照 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对自查中发现的较为严重 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并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 方案。7 月 15 日前,县区以及各相关专业分别完成并上 报自查报告,市局各专业处室同时完成本专业自查报 告。各县区和市局各专业处自查报告报市局综合处,县区各相关专业自查报告报送市局对口专业处室
5、。县 区自查报告应包括“四大工程”建设和推进情况,“三 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乡镇、街 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调研检查阶段 市局组织调研检查组,对县区自查自纠情况开展 调研检查。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组织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或提出具体建议。7 月 23 日,市局向省局上报自查报告,汇报自查 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意见 迎接抽查阶段 各县区、各相关专业做好各项工作准备,7 月 23 日至月底,迎接省局抽查;7 月底至 8 月初,迎接国 家局抽查。五、其他方面 1、各县区要加强对“三查”工作的领导,设立专 门领导组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三 查”工作。县区局主要负责人是“三查”工作第一责 任人,对三查工作质量负总责。2、各县区和相关专业要提高思想重视,确保“三 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和 相关专业人员要对自查报告真实性负责。县区自查报 告须有自查人员签字,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后,在一定 范围内公示并上报。县区自查报告须同时报县区人民 政府。3、各县区和相关专业要及时做好“三查”工作材 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整个“三查”工作组织实施有文件、布置落实有通知、自查自纠有痕迹、全部 工作有总结。要排除一切干扰,细化业务准备,确保 上级部门抽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