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工作方案 认真做好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推动率先跨越、建设宜居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区委三届七次全会、区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现就我区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镇街、工业园区、工艺城,区直各单位。 二、考评内容 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考评方法 (一)随机抽取。持续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考评方法,即抽取该系统单位数40%(系统自荐20%+随机抽取20%)进行考评,平均分为该系统所有单位的最后得分。2023年自荐过的单位,今年不再重复推荐。 (二)听取汇报。由被考评单位党组织根据相应的考评内容,就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向考评组作综合汇报。 (三)查阅资料。根据考评方案所列内容,查阅相关资料。 (四)实地调查。根据考评方案所列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五)折算计分。局部工程确定为被检查单位当年度未发生的,那么该工程不列入该单位考评,最终得分按实际开展的工程换算百分制评分。 四、结果运用 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综合情况将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与年度绩效评估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