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YS/T456-20035.2振实密度的测定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5.3电解质反应率的测定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5.4耐火度按GB/T7322规定的方法进行。5.5导热系数的测定按GB/T5990规定的方法进行。5.6产品的性状以目视法检验。6检验规则6.1检查和验收6.1.1防滲料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6.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规定进行验收,如验收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15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6.2组批每批应由同一级别的产品组成,每批质量不超过1
2、00吨。6.3检验项目每批产品出厂前都应进行化学成分、振实密度、电解质反应率、耐火度、导热系数以及性状的检验。6.4仲裁取样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袋,每袋取样不少于1kg,并混匀。当产品数量少于10袋时,则每袋都取样,总试样量不少于10kg。6.5检验结果的判定化学成分、振实密度、电解质反应率、耐火度和导热系数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则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进行试验,如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性状不合格时,中供需双方协商。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7.1标志外包装上应标有供方名称、产品名称、等级、批号、本标准编号。7.2包装用附膜塑料编织袋包装,每袋1000kg或500kg,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7.3运输和贮存运愉和贮存中应注意防水防潮。7.4质量证明书每批防渗料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a)供方名称、地址、电话;b)产品名称:c)产品级别:d)批号;e)批重和袋数:)检验结果:g)供方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印:h)本标准编号:i)出厂日期。8合同内容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合同(或订货单)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YS/T456-2003a)产品名称:b)级别;c)数量:d)包装要求:e)本标准编号:)本标准要求的应在合同中注明的事项:g)增加本标准以外内容时的协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