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粮食出库检查工作方案 为防止全县粮食企业最低收购价和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承储企业在销售出库过程中出现问题,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增强宏观调控效果和国家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根据东粮字文件精神,经县开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中国农业开展银行县支行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策性粮食出库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按照在地原那么,对直属库分库、县粮食储藏库出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催促各承储企业认真履行销售合同,严格按照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组织出库,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出库费用标准,对出库粮食水分、杂质、不完善粒等高于或低于国家标准
2、的,按照原国家开展方案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严禁以任何名目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变相抬高出库价格,增加买方负担。 二、检查步骤及措施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 各承储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建立并落实政策性粮食出库责任制。要严格按照实际出库数量质量,形成自查报告,并做到具有可追溯性。自查报告要分别抄送县粮食局XX县区农业开展银行。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阶段 县粮食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承储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必要时要求被检查企业做出说明并提供补充报告材料。 第三阶段:抽查阶段 县开展和改革局、县粮食
3、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中国农业开展银行支行将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对粮食承储企业进行抽检。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专项检查工作,联合检查工作组要高度重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严格的粮食出库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有关责任落实到人,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组织精干力量做好政策性粮食出库的监督检查。 2、加大监督检查和处分力度。对干扰客户正常交易、设置出库障碍、额外收取费用或索取费用,以及出库粮食与拍卖标的质量严重不符的行为,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停止向其拨付费用利息补贴,取消其政策性粮食收储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等业务,限期收回政策性粮食贷款,并公开予以通报。 3、严格检查,杜绝走过场。要按照本检查方案,认真组织检查。本着为企业负责的态度,依法行政,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处理并上报,确保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 4、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各联合检查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密切合作,共同做好这次监督检查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