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关于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方案新编.doc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526305 上传时间:2023-04-08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24.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关于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方案新编.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2023年关于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方案新编.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2023年关于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方案新编.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2023年关于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方案新编.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2023年关于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方案新编.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2023年关于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方案新编.doc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关于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方案 一、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总体要求 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是全省民政系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中国、法治xx、法治政府的具体实践。近年来,我县法治民政建设稳步推进,民政政策创制进程明显加快,民政行政执法不断标准,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政法制队伍建设得到一定加强。但必须看到,同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开展的需要相比,同依法履行民政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同广阔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县法治民政建设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这些问题,影响民政职能发挥,损害政府公信力,必须着力解决。 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

2、神和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统领下,围绕“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坚持法治民政建设和深化民政改革共同推进,坚持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建设,加快构建完备的民政政策体系,加快建立标准高效的民政法治实施体系,加快完善民政法治监督体系,加快开展民政法治保障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在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开展中的引领和标准作用,为促进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出积极奉献。 二、加快构建完备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 (一)突出政策创制重点。按照更好发挥政策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的要求,围绕国家民政立法的总体方向,围绕我县民政事业改革开展的中心任务,围绕民政工作最迫切需要

3、解决的现实问题,开展政策和标准性文件的创制工作,突出在社会救助、减灾救灾、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效劳、行政区划管理、殡葬管理等领域抓好政策创制工作,积极争取将群众期待、实践急需、条件成熟的工程列入县人大和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方案。 (二)加快政策创制进程。构建完备的、符合xx实际的民政政策体系,需要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对已经列入人大和政府政策创制规划和年度方案的工程,要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协助按时完成。对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层面政策依据的,各地要提请同级党委、政府制定标准性文件,把标准性文件作为立法的有益补充。各级民政部门要科学编制民政立法创制工

4、作规划和年度创制方案。 (三)提高政策创制质量。充分发挥政策性文件对民政改革创新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操作性强的法规政策破解民政事业开展难题。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科学编制立法创制工程,完善起草、论证、协调、征求意见、审议和决定等程序,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立法和重要标准性文件的草案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民意。完善民政立法评估制度,健全标准性文件清理制度,对经过评估认定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再符合工作实际的立法和标准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2023年9月底前,县、乡(镇)民政部门要对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制定的现行民政标准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按照

5、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政事业改革。认真贯彻执行现行民政法律法规制度,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提供的制度空间和条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重大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动上升为法规制度。针对民政法治建设和深化改革存在的不相适应问题,做好法规政策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使之与深化民政改革相衔接,促进民政法规政策制度优化升级。对立改废释条件不成熟而改革实践又迫切需要的,按照法定程序先取得授权,再先行先试,确保民政事业各项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三、加强标准高效的民政法治实施体系建设 (一)建立职权法定工作机制。县、乡(镇)民政部门要依法全面履行民政部门职能,按

6、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建立各级民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民政职能体系。2023年10月底前,县、乡(镇)民政部门要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公布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严守权力边界,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强化程序意识,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把该放的放开、

7、放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得好,把管理事务从事前审批更多地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标准运行和高效透明的要求,减少内部运转环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做到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透明、制约有效、权责清楚。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xx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168号),制定民政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凡关系民政事业开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组织咨询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本部门法制机

8、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程序讨论,不得发布标准性文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那么严格追究责任。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应当依法公开。加强对标准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制定程序的管理,标准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分、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进一步强化标准性文件备案纠错功能,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违法的标准性文件,及时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三)全面建立法律参谋制度。全县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快建立和实

9、施法律参谋制度,建立以本单位具有法学专业知识背景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专业律师或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参加的法律参谋队伍,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为各类合同、协议的谈判和签订以及涉法涉诉事务的研究处理提供法律意见,防范决策风险。2023年底前,各级民政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都要建立法律参谋制度。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将法定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具体执法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流程,建立民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对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分决定等执法活动全过程的监察。严格执

10、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部门及时纠正;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县、乡(镇)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民政厅制定的裁量标准,防止执法的随意性。按照省厅要求,推行统一的民政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建立民政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和通报制度。坚决执行罚缴别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建立健全公正文明标准行政执法制度,积极推行人性化执法和柔性执法方式,禁止野蛮、粗暴执法,全面提高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3年要做好执法证换发工作。

11、 四、健全民政法治监督体系 (一)强化检查监督制度。认真落实xx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方法(省政府令第213号),建立健全定期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制度,结合新公布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围绕重点工作的推进,联合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共同组织或者自行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和错误。强化民政部门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建立重大执法案件监督制度,对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制发执法监督建议书,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催促民政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支持司法机关的依法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完善

12、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那么,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效劳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分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城乡低保、优待抚恤、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民生工程和公益事业、社会治理领域的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及时进行解读和宣传。对涉及民政部门的敏感性事件、社会关注度高的负面舆情信息,要及时研判处理。 (三)健全复议应诉工作制度。完善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民政业务部门和法制机构共同承办相关案件。建立

13、和完善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辩论集体讨论研究制度,民政部门负责人要听取案情汇报,确定答复、辩论总体方向,审核答复、辩论法律文书。建立民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决。建立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典型案例通报制度,以案析法、以案学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标准行政行为、推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复议受理活动的层级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案件背后暴露出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问题,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建立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和

14、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五、努力促进社会诚信 (一)推进民政部门依法诚信施政。各级民政部门要健全行政决策诚信实施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非因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和变更;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必须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建立决策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制度,把民政部门履约和守诺效劳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引入社会第三方进行评估,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建立健全民政部门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完善公务员诚信考核制度。 (二)健全社会组织、民政效劳对象守法信用记录。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建立以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根底的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

15、,推动实现全县公民和组织信用记录全覆盖。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制度,把社会组织守法信用信息采集融入登记管理、等级评估、日常监管各环节。加快完善民政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及电子政务网络,建立民政效劳对象守法信用记录制度。完善行业守法诚信褒奖实施细那么及配套制度,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对虚报、冒领民政专项资金以及采取隐瞒财产收入骗取民政专项资金的,及时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开放失信行为信息查询系统,对违法失信行为,在媒体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责任。引导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对违规失信会员实行惩戒。 (三)加强诚信教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大力弘扬老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契约精神,引导社

16、会组织和民政效劳对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加大诚信文化宣传力度,开展诚信创立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老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六、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一)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完善社会组织开展和管理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好即将出台的xx省促进社会组织开展和管理实施方法,明晰社会组织功能定位,引导和标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开展。引导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民主管理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效劳功能,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那么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预防违法犯罪、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惩罚违法犯罪行为。 (二)依法预防化解民政领域社会矛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民生 > 工作方案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