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兽药经营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标准(以下简称兽药gsp),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标准兽药市场秩序,保障动物用药平安和畜产品质量平安,按照部、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规划、统一要求、同步实施、严格标准的工作方针,通过在兽药经营企业依法推行兽药gsp检查验收制度,标准兽药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提高效劳水平,促进兽药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鼓励扶持兽药经营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兽药零售向连锁经营开展,完善兽药流通监管措施,确保动物用药平安和畜产品质量平安。 二、工作目标 在实施兽药gsp过渡期(即2022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日)内
2、,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推进兽药gsp体系建设和企业认证,对辖区内申请兽药gsp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指导和规划,催促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兽药gsp标准边实施、边整改、边标准,并逐步完善兽药经营企业的软、硬件建设,建立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标准兽药经营行为,取缔不合格兽药经营企业,确保全市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在2023年2月底前到达gsp标准。 三、实施步骤和主要工作 (一)准备阶段(202223年8月9月) 1、建立完善机构。市及各县(市、区)农业局要高度重视兽药gsp实施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兽药gsp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
3、合协调,建立和完善办事机构。市农业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市兽药gsp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具体指导协调全市兽药gsp实施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建立兽药gsp检查员队伍。兽药gsp检查员素质的上下,直接关系到兽药gsp认证的公平、公正和有效,也关系到兽药gsp条款能否得到有效实施。各县(市、区)推选参加省兽药gsp检查员培训的人员是我市开展兽药gsp检查验收的专职人员,兽药gsp检查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忠于职守、廉洁高效,确保全市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市
4、、区)农业局要根据兽药gsp标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兽药gsp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兽药gsp实施工作。各县(市、区)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于9月底前上报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4、开展摸底调查。各县(市、区)要开展本辖区兽药经营企业的清理、调查和登记工作。通过摸底调查,全面了解本辖区兽药经营企业的数量、分布区域和各企业的经营规模、仓储条件、设施设备、人员状况、经营范围、有效期、营业额等情况,为兽药gsp的实施奠定根底。202223年2023月中旬前,各县(市、区)要将本辖区兽药经营企业的调查摸底情况上报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2
5、23年2023月12月) 兽药gsp是一项全新事物,社会的认知和认同度还比较低,实施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区)一定要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刊、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兽药gsp规定,通过宣传发动,使兽药管理相对人熟悉gsp根本内容,以利于在兽药gsp实施过程中得到理解、支持、配合。 1、召开发动会。市农业局初定于2023月上旬召开全市兽药gsp实施工作发动会,全面启动我市兽药gsp实施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及时召开发动大会,安排部署兽药gsp实施工作。 2、开展培训。202223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所有的兽药经营企业的法人(负责人)进行兽药gsp制度实施工作培训。 3、发放
6、市兽药经营企业告知书。把兽药gsp有关具体规定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所有兽药经营企业,让兽药经营企业自己对照兽药gsp规定,决定自己今后的开展方向。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月12月) 2023年,各县(市、区)要全面推行和实施兽药gsp,推行中,要采取先易后难、先城市后农村的方式进行,对申请要求实施兽药gsp的经营企业,各地要加强指导,帮助其进行兽药gsp改造。改造完成后,即可对照兽药gsp标准进行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兽药经营企业对不符合gsp要求的软、硬件要不断进行调整、修订和完善,然后做好迎接兽药gsp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对不具备实施兽药gsp条件的,各地要引导其调整企业开展方向,
7、走联合、重组或转行等道路。2023年底以前,各县(市、区)要根本完成各兽药经营企业的gsp改造建设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3月2023年3月) 检查验收除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由省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外,其余的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兽药gsp检查员具体承担现场检查验收任务。检查验收严格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标准、省兽药gsp检查验收方法、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进行。 1、检查验收依相对人申请进行,不申请不予验收。申请兽药gsp检查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填报省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书并附具相关材料。 2、新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先申请兽药gsp检查验收。 3、验收合格的企业,市农业
8、局将在农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告,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可在书面通知下发之日起3个月后,重新申请兽药gsp检查验收。 (五)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阶段(2023年3月1日后) 2023年3月1日,强制全面实施兽药gsp。各县(市、区)要随即开展非兽药gsp经营企业的清理活动,依法对非兽药gsp经营企业予以取缔。 (六)全面总结阶段 202223年8月2023年3月期间,各县(市、区)要对本辖区内开展兽药gsp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及时上报各阶段实施兽药gsp工作情况和总结材料,对于好的经验或典型,市农业局将组织宣传推广和上报省厅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兽药gsp实施工作时间紧、任
9、务重、难度大,各县(市、区)农业局要充分认识兽药gsp实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加强对兽药gsp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认真组织学习兽药gsp的各项规定,深刻领会兽药gsp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兽药gsp的根本内容,严格落实兽药gsp的各项措施,切实把兽药gsp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各县(市、区)农业局要以对确保我市畜牧业健康、持续、稳定开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实施兽药gsp实施工作的责任感,把实施兽药gsp涉及的有关工作分解到各有关工作岗位,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岗,落实到人。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那么,认真做好兽药gsp的各项工作,严把审查关,确保检查
10、验收工作的质量。兽药gsp检查员在现场检查工作中要恪尽职守,严格标准,绝不能让验收工作流于形式。 (三)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农业局加要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既要营造声势,更要注重实效。要在宣传广度和深度上下工夫,通过播送、电视、杂志、报纸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对社会公众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使兽药经营者熟悉了解兽药gsp的内容和要求,赢得兽药经营者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四)加强培训。要积极做好兽药gsp的专题培训,努力营造实施兽药gsp的良好气氛,同时为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兽药gsp提供必要的效劳和帮助。要做好兽药gsp相关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岗位证书发放工作。 (五)稳步实施。兽药gsp实施是一项关乎行业开展、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局要按照兽药gsp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地抓紧制定本辖区兽药gsp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开展兽药gsp检查验收和整体推进工作。要根据辖区兽药经营主体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本着先易后难、先城市后乡村的原那么,逐步推进。力争通过兽药gsp制度的实施,淘汰不符合兽药gsp标准的零售企业,有效调整兽药经营业结构,确保我市动物用药平安和畜产品质量平安。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