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机平安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和工作目标 1、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市有关部署,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农机平安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减少各类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为重点,认真落实制定检查方案、层层发动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强化平安生产措施,全面堵塞平安监管漏洞,严格事故查处,促进全区农机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工作目标。通过本次大检查,全面摸清农机平安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
2、健全制度,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不参加年审、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除重大平安隐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平安意识,夯实平安生产基层根底,提高平安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本次大检查覆盖全区所有农机平安生产领域,所有使用农业机械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及农机专业合作社。 二、检查范围 1、检查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平安生产监管职责履行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平安生产电视会议精神情况。 3、贯彻落实省、市部署的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及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 4、安排部署汛期农机平安生产,开展平安检查、应急值
3、守和汛期领导平安责任制落实等情况。 5、贯彻落实省、市开展的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情况。 7、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部署开展的“平安生产月活动情况。 8、农机使用者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9、事故查处和重大隐患跟踪督办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重点 1、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等。 2、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3、不参加年检年审投入作业的。主要包括。拖拉
4、机、联合收割机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平安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4、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机械。主要包括。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行为。 5、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平安监理机构为不符合国家平安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为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为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为已经注销的牌证继续年检的行为等。 6、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等。 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主要包括。农机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
5、定修订演练不及时,应急装备配备缺乏、应用培训不到位等。 四、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检查农机事故易发重点场所、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平安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落实好平安生产责任制。 (二)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处镇(乡)要对本层级直接监管的单位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并组织检查组对所辖处、镇、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户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三)强化行业平安监督检查。区农机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平安、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
6、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农机平安检查的全过程进行催促抽查,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 五、工作步骤 (一)发动准备阶段(7月5日前)。区局和各处镇(乡)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细化排查整治重点,制定农机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气氛。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6日至9月20日)。各处镇(乡)农机站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大检查,集中整治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确保整改到位。区局派出督查组对各处镇(乡)进行催促检查。 (三)活动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25日)。各处镇(乡)农机站要认真总结平安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形成
7、书面总结报告,于9月24日前报区局监理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区局成立区农机平安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全区农机平安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定期调度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各处镇(乡)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次大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监管行业的检查督查。要于7月2023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报区局监理站。自7月份起,区局对各处镇(乡)进行督导,确保大检查效果。 (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要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结合“平安生产月活动,对平安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
8、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农机平安生产事故,完善接报和查处机制,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按上级要求,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三)严格检查整治,确保检查实效。各处镇(乡)农机站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开展平安大检查,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全面彻底地排查农机平安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严格落实平安大检查责任制,对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9、。要把农机平安生产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农机平安生产基层根底提升年活动、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等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治理常态化机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要将平安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平安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抓平安工作的水平。 大检查期间,各县市区农机局要于每月18日前将本月大检查情况及全市平安生产大检查进度情况统计表报区监理站,区局监理站汇总后报市局监理站。大检查结束后,各处镇(乡)农机站要及时将书面总结报当地平安监管部门和区局监理站,区监理站汇总后于2023月6日前报市局监理站。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