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管理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23年起至2023年,对全区所有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进行“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实现硬件和软件同步提档升级,确保到2023年全区所有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均到达省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等级评定实施方法确定的一星及其以上标准,逐渐将五保供养效劳机构建设成为当地的养老效劳中心,初步具备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紧急呼叫、平安援助和社会参与等功能,更好地为辖区内包括五保老人在内的广阔老年人提供优质效劳。 二、建设标准 (一)改造升级建设 各镇(区)要按照立足实际、适度超前的原那么对所属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进行改造升级,合理布局厨房、餐厅、浴室、活动
2、室、医务室等公共设施,配齐房间内部根本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后的五保供养机构要到达省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等级评定实施方法中确定的一星级及其以上标准,符合“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即每个房间或套房内有能正常使用的卫生间、有保暖降温设备、有电视机,老人不出院能洗澡、能看病、能康复娱乐,消防、卫生、环境、五保老人供养水平、管理效劳人员配比和工资待遇达标。 (二)新增床位建设 新建设施应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标准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标准,到达“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有必备的根底设施,主要包括值班室等入住效劳用房,宿合、医疗康复室、老年活动室等老年人生活用房,行政办公室,厨房、浴室、洗衣房等附属
3、设施,室外活动和晾晒场所等。建筑设备包括供电、给排水、安保、通信、消防设施等;人均建筑面积在12.5m2左右,内部结构合理,具有衣物储藏空间,室内的配套设施应符合老年人居住无障碍设计要求,卫生间地面应符合易清洗、不渗水和防滑等要求。 三、实施方法 (一)分步实施 按照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结合各镇(区)养老效劳机构建设现状,本着着眼现实、立足长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那么,我区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改造升级工作从现在启动,分三年到位。 1、2023年五保供养效劳机构改造升级达标镇区。其中镇新建的敬老院必须在2023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2、2023年五保供养效劳机构改造升级达标镇区。建议
4、敬老院并入镇敬老院。 3、2023年五保供养效劳机构改造升级达标镇区。建议镇敬老院及早选址新建。 各镇区要根据方案要求,及早谋划、及早启动,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五保供养效劳机构改造升级工作,确保到2023年我区所有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全部到达省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等级评定实施方法中确定的星级标准。 (二)资金保障 各镇(区)要按照改造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将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改造建设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同时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改造建设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上级财政将给予补助。 (三)申报验收 当年度改造建设工作完成后,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于次年1月底
5、前向区民政局申报验收,据实填写省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改造建设省补资金申请表,并提交区政府和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改造建设工程决算报告书以及具体支出资金明细表。区民政局、财政局于5月底前完成对各镇改造建设工程的检查验收,并按规定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标准管理 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的建设管理主体,要高度重视五保供养效劳机构的建设改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搞好工程规划预算,注重部门协调,整合各方资源,跟踪建设改造工程质量。为确保按期完成全区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的建设改造任务,区政府决定与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签订
6、责任书(样式附后),明确改造建设内容、工程启动和完成时间、工程责任人、资金筹集方式等。各镇(区)须在2023年1月底前将责任书填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二)专账管理,及时拨付 各镇(区)要对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改造建设资金进行专账管理,要根据改造建设的进度和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所需资金拨付到工程施工单位,确保资金使用平安。对挪用挤占改造建设资金或虚报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追回资金,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三)强化督导,确保进度 为确保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的改造建设进度,区民政局、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深入镇区,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加强督导,及时帮助解决改造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现象,将提请区委、区政府予以处置,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内容总结(1)改造升级后的五保供养机构要到达省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等级评定实施方法中确定的一星级及其以上标准,符合“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即每个房间或套房内有能正常使用的卫生间、有保暖降温设备、有电视机,老人不出院能洗澡、能看病、能康复娱乐,消防、卫生、环境、五保老人供养水平、管理效劳人员配比和工资待遇达标(2)建筑设备包括供电、给排水、安保、通信、消防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