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委印发的?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准确把握清理范围和工作步骤,严格依法分类处置,做好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促进合作社标准开展和质量提升,助力“10+N特色产业开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专项清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区合作社开展迅速,在组织带动小农户开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开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
2、社专项清理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和重视培育合作社开展、促进合作社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合作社依法标准开展、助力乡村产业开展的现实需要;是助力“10+N特色产业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良好环境的客观要求。据统计,我区在市场监管局注册的合作社3008家,各镇摸排上报合作社仅2577家,其中未运营合作社846家,存在合作社数量不实、质量不高等问题,给合作社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统筹谋划,落实属地责任,及时解决清理整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突出抓好和重视培育合作社开展、
3、促进合作社标准提升的部署要求,以加强标准管理、提升开展质量为目的,以集中清理“空壳社为重点,坚持依法清理、分类处置,做好统筹安排,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属地责任。通过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整顿及质量提升行动,健全运行管理制度,促进合作社组织机构有效运转,不断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厘清产权关系归属,财务社务管理公开透明,效劳能力和带动作用持续增强,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经济实力、开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到2023年10月底,力争运营标准及较标准的合作社到达60%以上,引导“空壳社开展注销登记。 三、清理整顿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清理整顿内容。各镇各部门要对合作社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被列
4、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在摸排中发现异常情形、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其他问题的合作社,核查具体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清理整顿。清理整顿主要包括以下六类:1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2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3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4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5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6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如变相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和冒用银行名义运营等。 二分类处置 1.指导标准办社。对依法办社、守法经营、实际运作、辐射带动能力强,但在组织建设、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尚有欠缺的合作社,进一步加强效劳指导,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对虽达不到标准化建设标准,但生产经营根本
5、正常的合作社,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催促其限期标准整治,进行标准化建设。 2.积极引导注销。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作社,引导其自愿注销:一是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二是没有开展年报申报工作、不按时申报纳税的。三是已过整改期限,仍未进行整改的。四是对缺乏农民合作社组织特征,但符合家庭农场等其他市场主体设立条件的,可劝导其自愿注销合作社,依法登记为其他市场主体。五是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清算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合作社,可采用简易注销方式办理注销。 3.依法撤销撤消。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作社,由区市场监管局撤销登记、撤消营业
6、执照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是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且情节严重的。二是登记事项变更后未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因成员发生变更,使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满6个月、从事业务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或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经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而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连续两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三是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方法?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 4.依法严厉查处。一是发现涉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补助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的,移交区
7、财政局或区发改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查处。二是发现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由金融部门会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查处。 三职责分工 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将应当撤销、撤消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作出相应的处置,并反应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对抽查抽检存在异常情形的合作社名单、合作社注销程序及所需资料等反应各镇,并对各镇组织提交的注销申请,尽最大限度简化合作社注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依规开展“空壳社清理整顿工作。 2.区税务局负责整理提供合作社税务登记情况,将未正常报税合作社名单反应各镇,引导其注销。 3.区林草局、供销社负责对各业务领域的合作社进行清理,对未运营合作社进行
8、登记,并反应各镇。 4.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合作社辅导员培训、政策宣传,指导各镇做好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及时掌握全区合作社根本情况及“空壳社清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解决。同时,向省市区汇总上报合作社月调度情况。 5.各镇具体负责合作社“空壳社清理整顿及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一是摸清辖区内合作社底数,按照运营标准、运营较标准、运营一般、“空壳社的标准,逐社建立台账,引导“空壳社自愿注销,进行清理整顿,并将属于撤销、撤消、注销、列入异常名录等形式的合作社提供应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依法处理。二是按照“一社一辅导员的要求,落实辅导员责任,对辖区内合作社逐个指导标准。三是按照省市“合作社
9、月调度工作要求,各镇要确立专人,将合作社标准化提升报表于每月25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步骤 全区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从2023年4月6日开始,到2023年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4月6日至4月20日。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林草局、供销社于4月10日前向各镇反应梳理后的合作社名单。各镇成立合作社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召开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会议,进行发动部署。以合作社辅导员为依托,依据前期排查情况及有关单位反应名单,逐社进行查证核实,建立台账,做到情况明、底子清。 二清理整顿阶段2023年4月21日至6月30日。各镇通过实地检查合作
10、社根本信息,准确掌握其成员出资、合作方式、经营规模、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等情况,分析、甄别其具体运营情况。对整顿后根本能正常运行的,各镇要加强指导,下达“整改通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那么,不断标准合作社运行,助力乡村振兴。对整顿后仍无法正常运行的,各镇要催促、引导其自行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要按照“一社一策原那么,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能标准运营的加强指导,限期整改完善。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标杆和样板,对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镇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的镇通报批评,积极营造标准办社、比学赶超、争创先进的良好
11、气氛。 四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区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各镇清理整顿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查漏补缺,在认真总结清理整顿情况的根底上,形成专题报告。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各镇总结报告进行抽查,分镇排列名次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按照?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清理整顿工作在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进行,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结合各自职责强化指导效劳,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促进合作社健康开展的
12、工作合力。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林草局、区供销社、区税务局、区金融办要组织力量对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在工作中推诿拖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及进度缓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责。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对照本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逐条逐项狠抓落实,推动清理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工作推进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和进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定期汇总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
13、清理整顿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积极指导效劳。清理整顿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那么,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从严核查,不留死角。各镇要对本辖区内注册的合作社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组织合作社辅导员对合作社进行指导效劳,指导合作社标准经营或引导注销。合作社辅导员入社指导时要严格对照合作社标准化建设标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加强回头催促检查,整改到位的及时销号。 四构建长效机制。以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强化合作社质量提升长效措施,开展合作社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加强基层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合作社设立辅导和跟踪指导效劳。加强合作社登记管理,依法标准登记注册,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探索简化合作社注销登记程序,畅通合作社退出渠道。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