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减负办、市纠风办关于印发%26lt;xx市202223年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工作方案%26gt;的通知(x市农负字2022231号)精神,进一步标准涉农收费行为,加强对农村乱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省、市、县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为依据,以农民负担案件的历史教训为借鉴,以解决农民反映的强烈问题为突破口,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原那么,加强监管
2、惩罚,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减负惠农政策,标准涉农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业开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对涉农收费工程、标准和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管力度,二是加大对涉农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三是切实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在我县不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事)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 三、工作任务 (一)标准涉农执罚收费行为。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标准收取。经营效劳性收费必须建立在群众自愿根底上,不能强制性效劳或只收费不效劳。不得自立工程收费,不得提高标准收费,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收费。今年
3、仍要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农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一是继续抓好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行为的治理。去年已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是继续抓好对农民建房乱收费行为的治理。农民经批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自用住房,除发证可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一律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费用。要加强农民宅基地管理,不得以收费和罚款代替管理,更不得借新农村建设之机,以土地整理、村庄规划等借口变相收费、罚款。 三是继续抓好对外出务工农民乱收费行为的治理。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
4、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防止变相向进城就业农民乱收费。严禁向外出务工农民收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和方案生育押金。 四是继续抓好对农村方案生育乱收费行为的治理。严禁借发放准生证之机,强制效劳、强制保险、强制摊派药品和宣传品;严禁以收费为目的发放二胎指标和以罚代管。 五是继续抓好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证乱收费行为的治理。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除按照有关规定可收取工本费外,不准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捆绑收费。 六是继续抓好对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伤农坑农行为的治理。相关部门要联合加强对农资价格攀升合规性、合法性的检查,以及农资成分标准的抽样检查,坚决打击哄抬农资价格、
5、制售假劣农资的伤农坑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标准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各项政策。所议事项限于村级范围,且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意愿,解决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出资或出劳由农民自主决定,不得要求农民既出资又出劳。开展筹资筹劳时要切实做到村议、乡审、县批、市备案,严格实行“一事一议负担卡和专用收据制度,防止乱议乱筹以及借“一事一议乱收费、搭车收费等现象。各乡镇要在5月底前完成今年“一事一议的申报、审批、备案程序,经批准筹资筹劳的工程,要及时填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负担卡。要加强对工程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监督。特别应注意的是,各乡镇要加强对理事会、路委会
6、、桥委会等民间组织筹资筹劳的监管,防止以理事会、路委会、桥委会等名义躲避“一事一议监督约束,出现强制农民出资出劳,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各乡镇要对去年理事会、路委会、桥委会等民间组织的筹资筹劳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于6月底前报县减负办。县减负办将视情况组织抽查。 (三)切实减轻乡村组织负担。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委托村级组织或村组干部向农民收取税费,不得向乡村下达超过限额的报刊征订任务。县、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村级组织协助开展工作的,要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经费的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县、乡两级政府进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必须量力而行,不准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扶持农村的生产、建设性工程,不得强迫村组和农民提供资金配套。村级组织也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设立收费工程向农民收取费用,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以及追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