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物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管理工作方案 2023年下达我市动物防疫强制免疫补助:49.97万元,其中:疫苗款34.91万元中心补助18.87万元、省级配套16.04万元,购置防疫效劳15.06万元中心补助15.06万元。 一、资金的监督管理 严格依据省强制免疫规划要求和省畜禽防疫及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管理方法的规定,紧密结合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和组织实施免疫规划,督导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落实强制免疫工作。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标准合理使用。做好疫苗的调拨、保存、使用和监管,指导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组织和指导基层开展免疫注射工作;负责开展全市强制免疫疫苗
2、抗体效价监测和效果评估工作。加强对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状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协作或阻挠强制免疫实施的饲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惩罚。健全完善高效科学的联防联开工作机制,准时互通共享免疫、监测和检疫信息,切实做到“以监促免,以检促免。 对散养动物,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养殖场及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程序化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包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到达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资金支配使用 依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要求,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以及对组织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实施强制免疫规划、购置防疫效劳等予以补助。其中:疫苗款补助经费34.91万元中心补助18.87万元、省级配套16.04万元,用于支付强制免疫疫苗款;购置防疫效劳补助经费15.06万元中心补助15.06万元,用于支付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