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按照XX县区医疗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效劳市场违法行为,有效标准我县医疗市场行为,确保我县医疗平安,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骆建国任组长,杨强、周志明任副组长,王杰星、彭金道、刘艳玲、高立新、李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卫监所,由高立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与实施。 三、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游医药贩和药
2、店坐堂行医行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行为。重点查处非营业性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它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 (三)严厉查处母婴保健技术效劳的违规行为: 1、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效劳执业许可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效劳的。 2、未取得剖宫产技术资格而擅自开展剖宫手术的。 3、没有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效劳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母婴保健执业活动的。 4、利用b超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 (四)严肃查处各级
3、医疗机构违反传染病疫情管理规定。违反医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肠道门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违规行为。 (五)严厉打击和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对未经卫生、工商行政部门联合审核、审批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一切虚假医疗广告予以取缔。 (六)清理和标准特殊医疗活动。开展对医疗美容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医疗美容专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及执业许可,对不具备执业条件的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查处,坚决予以打击。 四、工作步骤 本次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摸底造册(2023年3月1日-3月10日): 卫生监督分所会同乡镇卫生监督协
4、管员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医疗机构自觉遵法、守法、并搞好摸底造册,及时将摸底情况逐级上报县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重点整治(2023年3月15日-8月15日): (一)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重点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对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从快进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符合移交条件的,要按规定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对全县所有乡镇XX县区直医疗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三)强制取缔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整治农村基层医疗效劳市场及城镇的无证行医,游医、药贩和药品零售店内非法坐堂行医行为,对各医疗机构
5、聘请的未经注册医务人员、医师或冒牌专家进行专项整治。 (四)重点清理和标准特殊医疗诊疗技术,包括肝病、性病、医疗美容、非医疗机构开展义诊行为等。 第三阶段:验收检查、总结通报(2023年8月16日-8月30日): 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通过自查和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和落实治本措施,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整改到位、措施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监督机制建立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根底上,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明确监管的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做到精确、全程、快捷的联合打击,确保将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
6、供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要做到立案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依法加大处分力度,对非法行医者一律从严从重处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决不以罚代刑。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那么。重在完善长效机制,从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提高善于发现案件线索能力,标准医疗执法文书书写,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办案水平。建立监督信息动态监测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加大打击流动性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监测力度。 (四)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要
7、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的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医政法律法规,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广泛发动群众,强化社会监督,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气氛。 第二篇。医疗效劳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23年医疗效劳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卫发(2023)1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稳固、扩大我县2023年以来医疗效劳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维护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
8、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广告管理方法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整治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效劳、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清理违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标准化管理,使医疗效劳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效劳,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效劳市场的监管力度,标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
9、保障医疗平安。 (三)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
10、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广
11、告监督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广告监测及查处情况。 (九)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效劳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活动的行为。 (十)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要以确保血液平安和献血者(供浆者)身体健康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标准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行为,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献血者(供浆者)管理情况、偏远地区医疗机构血液来源等进行核查,严肃查处冒名顶替、超采频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3年6月20日至7月1日)为发动部署阶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发动部署。 (二)第二阶段(2023
12、年7月1日至9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开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效劳、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行医。 (三)第三阶段(2023年9月10日至9月20日)为总结上报阶段。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效劳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按照2023年XX省医疗效劳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医疗效劳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和深化
13、医疗效劳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效劳、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作为关心群众、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标准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与开展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 (二)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严肃查办案件是确保医疗效劳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也是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要高度重视,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继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14、,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效劳、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重点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两类案件的查处。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实
15、责任,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进一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效劳、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要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向城乡结合部、向城市社区延伸,实现监督重心下移。对未履行职责,疏于、怠于监管,当地医疗效劳市场混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稳固专项行动成果。 在加大打击力度,标准医疗效劳市场秩序的同时,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那么,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标准医疗效劳市场秩序、标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途径和方法,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医疗效劳市场违法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 第三篇:2023年医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