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噪声污染整顿工作方案 为解决市民集中反映的各类噪声污染问题,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保障广阔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通过创卫国家技术评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领导关于在十堰XX县区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解决各类噪声污染问题为目标,以产生噪声污染单位为治理责任主体,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综合执法,严治重管,狠抓落实,坚决遏制XX县区噪声污染日益加大的势头,积极探索加强各类噪声污染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治理依据及范围 (一)依据: 1、中华人民
2、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3、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环发()210号)。 (二)范围。XX县区内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包括建筑施工类噪声、餐饮娱乐噪声、超市空调主机噪声、铝合金加工噪声、物流运输噪声,社会生活类噪声、汽车鸣笛类噪声等。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3年8月5日至8月10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XX县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依据分工制定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专班,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进行宣传教育。 (二)全面治理阶段(2023年8月10日至10月10日)。各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各职
3、能部门依据分工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催促各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整改到位,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1月10日)。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四、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环保部门职责 1、负责催促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设备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噪声的整治; 2、负责依法查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3、负责整治宾馆、饭店、酒家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空调器、冷却塔、油烟排风机等产生的噪声; 4、负责整治商业经营性场所及文化娱乐场所的营利性卡拉ok噪声; 5、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进行监测。 (二)公安部门职责
4、1、负责对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管理; 2、负责查处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播送喇叭的行为; 3、负责查处城市市区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行为; 4、负责查处家庭室内发生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行为; 5、负责查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播送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音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产生噪声的行为; 6、负责查处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的噪声; 7、负责查处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以及停车场产生的噪声的行为。 (三)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职责 1、负责整治无固定经营场所流动噪声和违规
5、占道经营的扰民噪声,如夜市摊点噪声等; 2、负责整治停车场、汽车配货场等生产的噪声。 (四)市政园林部门职责 负责整治土石方开挖、装载、运输产生的扰民噪声。 (五)工商部门职责 1、协助相关部门整治商业经营场所、铝合金加工及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造成的扰民噪声,对无证经营的单位、个人撤消营业执照; 2、负责整治集贸市场产生的噪声扰民。 (六)文化部门职责 1、协调相关部门整治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超标造成的扰民噪声; 2、严把新建经营性文化节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关,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个人撤消文化许可证。 五、工作要求 噪声污染专项治理是一项民心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
6、程,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切实解决各类噪声扰民问题。各产生噪声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此次治理的要求,积极主动地搞好整改,标准经营行为,还市民一个清静的城市环境。 内容总结(1)XX县区噪声污染整顿工作方案 为解决市民集中反映的各类噪声污染问题,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保障广阔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通过创卫国家技术评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领导关于在十堰XX县区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2)四、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环保部门职责 1、负责催促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设备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噪声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