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档案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方案 营区档案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档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按照五政办发20235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XX县区档案管理局 二、主要任务 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1.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以前,我国已经公布实施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梳理。即包括本部门执行的专业法律标准,也包括行政处分法、行政许可法等通用法律标准。除法律标准外的标准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2.科学合理地分解行政执法职权。根据市政府审定的行政执法
2、依据,按照本部门内部执法结构和执法岗位设置,将法定职权、执法工程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并且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和具体要求。分解执法职权要以科学合理、相互配合、高效运转为目标。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执法工程,扩大或缩小执法权限。 3.落实相对集中行政处分权。根据XX省相对集中行政处分权规定要求,不得再行使已经被调整出的行政处分权,并将梳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阶段安排 1从2023年3月20日起,至5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3月20日至4月5日)。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4月5日至4月20
3、日)。按要求全面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认真填写相关表册,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 (三)审核审定阶段(2023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将梳理后的执法依据和有关表册,经区法制办及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 XX县区档案局2023年4月25日 第二篇:XX县区商务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清单XX县区商务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清单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定授权组织:行政机关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 1、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方法第一章第五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2、XX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市、州(地区),县(市
4、、区)酒类商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酒类商品管理工作。 3、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4、XX省家畜屠宰管理方法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家畜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州、县区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畜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5.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方法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6、商务部直销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商务主
5、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7、商务部典当管理方法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 8、商务部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方法第三条商务部主管全国美容美发业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美容美发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9、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平安管理方法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平安的行业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领域食品平安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催促市场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平安的管理制度。 10、商务部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方法第二十一条各地商务、
6、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方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方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实行动态监测,进行风险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11、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方法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开展规划。 二、行政执法主体职能配臵 商务局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场运行和标准流通秩序的政策法规,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开展经济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反
7、倾斜、反补贴的有关事宜和组织产业损害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等。 三、行政执法依据目录行政法规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 1998年1月1日 2、直销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23年12月1日地方性法规 1、XX省酒类管理条例XX省人大2022年9月23日 2、XX省家畜屠宰管理方法XX省人民政府2023年11月1日部门规章 1、酒类流通管理方法商务部 2023年1月1日 2、成品油市场管理方法商务部2023年12月6日 3、典当管理方法 商务部2023年4月1日 4、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方法商务部2023年1月1日 5、流通领域食品平安管理方法商务部202223年5月1日 6、零
8、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方法商务部2023年11月15日 7、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方法商务部202223年5月1日 四、行政执法依据具体分类 (一)行政许可 1、酒类备案登记审核法律依据: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方法 第六条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那么,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第七条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三)向商务主管
9、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 按本方法第七条第 (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第八条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印章。 第九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并可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酒类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10、商务主管部门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登记表自酒类经营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或被撤消营业执照之日起自动失效。商务主管部门应定期与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注销或撤消情况。 第十一条商务主管部门在办理备案登记或变更备案登记时,仅可收取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工本费,不得收取其它费用。 XX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 第十条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由县级以上酒类商品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审查核发。申请领取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酒类商品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书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并报省酒类商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1、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予以答复。 2、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审核法律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方法第五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 第六条申请从事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仓储或零售经营许可。 (二)行政处分 未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生产酒类;
12、对未取得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批发酒类商品的;对涂改、伪造、转借、买卖酒类生产、批发许可证的;对从未取得生产、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酒类商品销售的;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 处分种类:罚款法律依据: 、XX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以下行为,由酒类商品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处分: (一)对未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生产酒类产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的酒类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对未取得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批发酒类商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三)对涂改、伪造、转
13、借、买卖酒类生产、批发许可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对从未取得生产、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酒类商品销售的,或未按规定办理酒类生产、批发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酒类商品,处以同类商品正品货值总金额50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直至停业整顿,依法撤消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类批发未备案登记,未变更手续,未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向未成年人售酒,批发、零售、储运不合格商品的。 处分种类:罚款法律依据: 国务院酒类商品管
14、理方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方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酒类经营者处2022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违反本方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可视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方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向社会公布;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方法第十 六、十七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方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22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方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没收非法商品,并可视情节轻重处3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移送相关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方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